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复福能晋南热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时间:16-10-2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复福能晋南热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近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复福能晋南热电厂工程。项目位于晋江市深沪镇东海垵工业区外东北角。主要内容包括:建设3台30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二用一备),配套2台30兆瓦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圆形封闭煤场、灰库、渣仓,以及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系统和污水处理等公用和配套工程;不包括厂外供热管网和110千伏厂外送出工程。项目建成后将为东海垵工业区及周边企业供热,替代44台燃煤锅炉、23台导热油炉。详情如下: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复福能晋南热电厂 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福能晋南热电筹建处: 你处《关于申请福能晋南热电厂工程环评审查的函》(闽晋南筹〔2016〕15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晋江市深沪镇东海垵工业区外东北角。主要内容包括:建设3台300吨/小时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二用一备),配套2台30兆瓦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圆形封闭煤场、灰库、渣仓,以及脱硫、脱硝、除尘、除灰渣系统和污水处理等公用和配套工程;不包括厂外供热管网和110千伏厂外送出工程。项目建成后将为东海垵工业区及周边企业供热,替代44台燃煤锅炉、23台导热油炉。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项目建设应符合《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且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动工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确保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全厂各类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要委托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制定并实施覆盖各环境要素的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按国家规定做好污染源监测监控,规范建设废气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要严格环境风险防范,在初步设计中进一步论证并设置足够容积的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演练并与当地政府相关预案衔接。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你处要提请并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区域集中供热要求,同步建成供热管网,按期完成供热范围内的燃煤、燃油锅炉关停工作,供热范围内不得再审批新建燃煤、燃油锅炉。对应关停而未关停的,要达到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你处要认真落实和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及指标来源规定。烟气排放在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基础上,还应满足《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要求;鼓励按照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我厅委托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开展该工程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由泉州市、晋江市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请你处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文件报泉州市、晋江市环保局;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内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与计划报上述各部门备案。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