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16-10-14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关于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中油安〔2016〕1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014年4月,我部以《关于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82号)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包括1条干线、1条支干线和3条联络线,全长1274.5公里,设14座工艺站场和55座截断阀室(其中RTU阀室24座)。干线起自陕西省靖边首站,途径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和北京市,止于北京市高丽营末站,全长1120公里,管径1219毫米,设计输气量250亿立方米。 因沿线地方规划调整、避让环境敏感区,工程发生变更:9段路由发生变化,7处河流穿跨越位置变更,新增1处山体隧道,7座站场位置变更,减少2座截断阀室,取消榆林联络线;全线站场取消加热炉、采暖锅炉和放空管点火装置。工程变更后线路全长1238.8公里,沿线设14座工艺站场、53座截断阀室和4座山体隧道。 在全面落实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变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部同意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路由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捕猎野生动物和破坏施工作业范围以外的植被。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农田段施工避开农耕季节,靠近黄羊滩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段、穿越潮白河大运河国家湿地公园段施工应做好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管理,降低对湿地及鸟类的影响。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或农田复垦措施,隧道施工后渣场覆土绿化。 (二)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人口密集段和水源地保护区段管线应提高设计系数,增加埋深,设置加密桩,采用双百探伤;沙漠地区施工,将管线置于稳定层中并采取治沙措施;对易诱发滑坡和崩塌地段采用坡脚支挡、坡面防护,对局部地段采取削坡处理;泥石流沟口地段和黄土冲沟段管段加大埋深并加固;砂土液化段采取换挖、排水或稳管措施。加强运营期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人口较密集的重点区段及站场周边,加强环保宣传工作并定期开展防范和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政府的应急联动。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穿越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的路由和站场位置,生活污水、清管试压排水应进行处理达标后外排,不得随意排放。延庆分输站不设置收发球功能,不设置人员值守,建筑基础和涉及排水设施应做好防渗处理,产生的污水须经防渗漏管线导排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处理后达标排放。严格施工期管理,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经雨水淋滤污染地下水。 合理安排隧道施工时间,隧道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涌水、围岩破碎、裂隙发育、钻孔水流量大等现象立即停止掘进,采取注浆堵水措施;隧道涌水经沉淀处理监测合格后运至当地环保部门许可的地点排放;施工现场准备供水槽车,为居民提供应急水源。运营期站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场绿化,多余的污水依托清运。 靖边四柏树水源地保护区内变更工程开工前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强化环境监理,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北、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北京市、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和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以及榆林市、额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张家口市和廊坊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其他要求仍按环审〔2014〕82号文件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