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时间:16-09-05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关于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近日,石家庄市环保局公示了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详情如下: 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1×12MW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35t/h中温中压燃烧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并预留二期的建设条件。项目总投资13041万元,以生物质(秸秆、麦壳、木屑、花生壳、树皮等农林废弃物)为燃料,年需生物质燃料8.554万t,发电量7054.4×104kWh/a,供电量5996.2×104kWh/a,供热量428044.5 GJ/a。本项目实施后为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南区内工业用汽提供蒸汽,解决了开发区南区企业目前以自备小锅炉供热、供热效率低下的现状。 根据国家和河北省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河北朗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冀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深泽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厂址及其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详细踏勘并搜集了相关的技术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HJ/T13-1996)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2015年6月30日,由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持对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意见,评价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现呈报审批。 项目概况 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1×12MW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35t/h中温中压燃烧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并预留二期的建设条件。项目总投资13041万元,以生物质(秸秆、麦壳、木屑、花生壳、树皮等农林废弃物)为燃料,年需生物质8.554万t,发电量7054.4×104kWh/a,供电量5996.2×104kWh/a,供热量428044.5 GJ/a。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12MW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35t/h中温中压燃烧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新建燃料料棚、水处理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中水管网及供热管网等工程。生物质燃料加工生产线不在本评价范围内。 本项目于2015年3月18日开工建设,于5月4日接到深泽县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停工通知后即停止施工,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通过后再复工建设。 停工前项目建设情况如下:办公楼、综合楼、食堂主体建设已经封顶;主厂房基础处于回填阶段;烟囱浇筑至48m左右;化学水厂房主体框架已经浇筑完成。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3-1。 工程可行性结论 (1)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中规定的鼓励类,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该项目厂址符合河北深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为3类功能区域,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通过清洁生产分析,本项目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均采取了妥善的治理和处理方法,能够保证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5)项目建设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6)该项目生产用水采用深泽县长业水务有限公司的中水,符合国家用水政策。 综上所述,本评价从环保角度认为该项目是可行的。 建议 (1)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投资,使环保设施落到实处。 (2)加强设备管理及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环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3)生产中确保锅炉燃用农林废弃物,禁止掺烧燃煤。 (4)鉴于国内同类企业生产技术及环保等方面尚不成熟,建设单位应积极学习国外生物质发电企业的先进技术及其环保方面的先进管理经验,完善厂内的环保制度,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环保宣传教育。 (5)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建设中水输水管道和供热管道并投入运营,保证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本项目生产用水,并保证本项目的顺利供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