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16-10-14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关于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输气干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股份天然气函〔2016〕1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天津LNG项目包括码头及陆域形成工程、接收站工程和输气管道工程三部分,接收气源为澳大利亚液化天然气,主要为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供气。2014年4月,我部以《关于天津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4〕81号)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输气管道工程全长634公里,途径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沿线新建10座工艺站场和31座截断阀室。 根据地方规划调整和市场变动,输气管道工程发生变更:18处路由摆动,管道总长度减少54公里;9座站场位置发生变更,其中桓台末站改为邹平末站;乙烯支线接收站-南港分输清管站管径由711毫米增加到813毫米;截断阀室减少1座;南水北调东线、簸箕李引黄干渠等12条大中型河流穿越位置发生调整,十里横河穿越方式由大开挖改为定向钻。工程变更后,输气管道工程全长580公里,沿线设10座工艺站场(9座新建、1座合建)和30座截断阀室。 在全面落实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变更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部同意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路由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穿越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红线范围的路由和施工方案,确保水体连通性。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穿越段施工避开鸟类迁徙期和繁殖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禁止捕杀鸟类和其他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立即将围堰拆除,及时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整治和植被恢复。定向钻出入土点排出的泥浆收集在防渗泥浆池内,固化后外运外置。北大港湿地等区域施工应落实天津市关于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穿越水环境敏感目标段管道,提高设计等级,增加管道壁厚并加强防腐。针对各穿越段环境特征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管道沿线政府建立管道事故抢维修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和应急联动工作。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地表水体,清管试压排水进行沉淀处理后,排入附近功能要求不高的沟渠、河流,禁止排入簸箕李引黄干渠和南水北调东线;在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管沟开挖围堰施工时,污水不得排入万亩鱼塘。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强化环境监理,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北、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和河北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以及沧州市、唐山市、德州市、滨州市和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除试生产要求外,其他要求仍按环审〔2014〕81号文件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