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保厅审批勃利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时间:17-03-08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关于勃利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黑环验〔2017〕21号 七台河兴发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勃利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及附送的《勃利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工程属于新建工程,位于七台河市勃利县勃利镇东北3.5km处。主体工程建设2台75t/h次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2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2台15MW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座1000m3全封闭灰库、1座300m3全封闭渣仓、1座40000m2的露天料场、1座全封闭7000m3储料间、1座100m高烟囱、1座600m3中和池、1座300m3沉淀池、1座150m3事故油池、3个5m3的尿素储罐、5.3km排水管网、4.2km中水回用管网、1座机械通风玻璃钢冷却塔、1座双曲线冷却塔、给料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系统、双碱法脱硫系统、除灰渣系统、噪声治理工程。采用玉米秸秆、稻壳等作为生物质燃料,工业水源为勃利镇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工程总投资287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70万元。 2014年5月,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勃利县兴发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黑环审[2014]115号)。2015年5月,工程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锅炉烟气经SNCR系统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双碱法脱硫处理后通过100m高烟囱排放,安装了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二)生产区、料场、灰渣库地面进行了防渗。化学水废水经中和池处理后用于冷却塔补水。冷却塔排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脱硫系统。生活污水、收集的雨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勃利县污水处理厂。 (三)选取低噪声设备,泵类、风机等设备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采取了减振降噪等措施。 (四)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灰、渣、石膏外售综合利用。 (五)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勃利县环境保护局备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黑龙江省富邦环境监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1号炉、2号炉烟气的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汞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烟气黑度小于1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在环评批复总量指标范围内。 (二)验收监测期间,污水总排口pH、悬浮物、COD、BOD5、氨氮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勃利县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 (三)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投运后应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生物质燃料存放管理,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恶臭影响。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请七台河市环境保护局、勃利县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环境保护事后监管工作。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2月25日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