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保厅审批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时间:17-03-08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关于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黑环验〔2017〕20号

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附送的《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厅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北部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内。主体工程为新建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热力系统、供电系统、除灰渣系统、布袋除尘系统、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低氮燃烧和SNCR法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噪声处理工程等。储运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及给排水系统依托厂区现有工程。供热管网依托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一期工程供热管网。工程总投资13200万元。

2016年5月,我厅批复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黑环审〔2016〕41号)。工程于2016年10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锅炉烟气经脱硝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脱硫装置进行除尘、脱硫处理,通过80米烟囱排放。

(二)脱硫废水经曝气池、沉降罐处理后返回脱硫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进入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锅炉、风机、泵类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房采用隔声、吸声材料。

(四)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锅炉灰渣、脱硫渣和干灰外售综合利用,建设12m2危废暂存间,并按照技术规范进行了防渗,设置了围堰,与哈尔滨金武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五)安装了锅炉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六)工程投产后替代黑龙江财经学院2台10t/h锅炉和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3台4t/h锅炉,替代的5台小锅炉于2016年8月已全部拆除,哈尔滨市呼兰区供热管理办公室出具了拆除并网证明。

(七)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

(八)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环保局备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黑龙江大学环境检测中心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验收监测期间, 3号、4号炉烟尘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氨无组织排放浓度为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二)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三)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污水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投运后应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维护与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提高应急管理水平,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请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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