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
时间:16-09-13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 近日,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1个生物质能热电联产改口建项目,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镇赉县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白城市镇赉县工业集中区,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该项目在利用现有厂区内部分建筑物、设备及公用设施基础上,新增1台30兆瓦发电机组和1台25兆瓦抽凝式汽轮机组,安装1台125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并配套新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处理系统;扩建现有通风冷却系统,新增1座双曲线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扩建现有水处理系统,优化现有化学水处理工艺,新增1套EDI除盐装置和1套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新建1座工业废水处理站;扩建现有贮运系统,新建灰库、石灰石库、尿素贮存库、封闭贮料场、露天贮料场和危险废物储存库各1座;新建1座热网首站。 该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提升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现有供热能力,使其满足新增的集中供热面积和热负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该项目须以秸秆及稻壳等生物质为锅炉燃料,不得掺烧燃料煤、燃料油及其它矿物质燃料。 (二)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治理措施。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防止扬尘、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周边环境。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烟囱高度不得低于100米。 (五)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落实“中水回用”措施,扩建后新增的工艺废水经处理后须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须经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相应的回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管线选用耐腐蚀管材,并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厂址区上下游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制定地下水污染防范和应急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吹管作业前应公告周围居民。 (八)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灰渣和脱硫石膏须全部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