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1个生物质能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
时间:16-09-13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1个生物质能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 近日,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1个生物质能热电联产改口建项目,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镇赉县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白城市镇赉县工业集中区,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该项目在利用现有厂区内部分建筑物、设备及公用设施基础上,新增1台30兆瓦发电机组和1台25兆瓦抽凝式汽轮机组,安装1台125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并配套新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处理系统;扩建现有通风冷却系统,新增1座双曲线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扩建现有水处理系统,优化现有化学水处理工艺,新增1套EDI除盐装置和1套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新建1座工业废水处理站;扩建现有贮运系统,新建灰库、石灰石库、尿素贮存库、封闭贮料场、露天贮料场和危险废物储存库各1座;新建1座热网首站。该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提升吉林众合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现有供热能力,使其满足新增的集中供热面积和热负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该项目须以秸秆及稻壳等生物质为锅炉燃料,不得掺烧燃料煤、燃料油及其它矿物质燃料。 (二)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以新带老”治理措施。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防止扬尘、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周边环境。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烟囱高度不得低于100米。 (五)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落实“中水回用”措施,扩建后新增的工艺废水经处理后须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须经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相应的回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管线选用耐腐蚀管材,并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厂址区上下游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制定地下水污染防范和应急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七)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吹管作业前应公告周围居民。 (八)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灰渣和脱硫石膏须全部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