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排烟工艺变更第一次公示
时间:17-06-05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排烟工艺变更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变更内容 佳木斯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于2013年开工建设,采用分期建设的形式。目前正在建设一期工程的2×500t/d垃圾焚烧炉,2台C9/N12抽凝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的相关设施。生产工艺、生产能力及环保设施均无变化。 原环评拟建80m烟囱处于佳木斯机场净空限制面锥形面内。依据中国民用航空东北管理局出具了民航东北局函[2012]182号文件《关于佳木斯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烟囱净空高度的审核意见》,拟建烟囱顶面(包括天线等附属物)绝对标高不得超过62m,因此原建设方案中的80m烟囱不符合民航东北局函[2012]182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因此建设单位将排烟工艺变更为“烟塔合一”技术,利用60m自然通风冷却塔进行排烟,同时对总平面布置进行了调整优化。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佳木斯博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946438818 联系人:周总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646017306 联系人:董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大纲。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 36499638@qq.com;或来电至:18646017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