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扩建工程
时间:17-02-0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项目概况 名称:兴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扩建工程。 地点:兴义市郑屯镇绒泥村赖山。 性质:扩建。 筹建单位:黔西南州兴义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总投资:14967.22 万元。 规模:本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 500 吨,配置 1×5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1×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工程建成后,总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 1200 吨,总装机容量 24.0 MW,其中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 700 吨,一期工程配置 2×35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1×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服务范围:兴义市、义龙试验区、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 占地面积:全厂用地面积 51627 m 2 (约 77.44 亩),本工程在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 劳动定员:新增总人数 20 人。 年工作日:≥8000h。 评价专题总结 19.1.4.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投产后,评价区内各污染物的年均浓度、日均浓度、小时浓度的预测最大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其他可参考标准,均未超标。在正常气象条件下,项目所排污染物对各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其承受能力范围内。 非正常工况下,评价区内部分污染物小时浓度预测最大值出现超标,各关心点各污染物的小时排放浓度呈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严重影响评价区及各关心点的大气环境质量。因此,为避免非常排放情况出现,定期检查烟气处理设施,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在焚烧炉启动和停止过程当中,及时投入焚烧炉辅助燃料,确保烟气温度在 850℃以上。 根据计算,本工程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另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32 号),本工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为 300m。 本工程 300m 大气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不需搬迁。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应严禁新建居住、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敏感目标。 19.1.4.2 地面 水环境影响预测 正常情况下,郑屯河中的全盐量浓度未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的非盐碱土地区限值标准,COD 没有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978-2002)Ⅲ类水质标准限值,不影响河流原有的生态功能,因此正常排放情况下,对郑屯河影响较小;冷却水冬季排放温度为 22°,与地表水混合后,地表水水温增加了 0.19 度,总体上小于 1°。说明冬季冷却水对河流的水温影响很小。夏季冷却塔水温较河流温度低,二者温差很小,所以夏季对地表水水温影响很小。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经过处理后没有回用排入郑屯河,郑屯河的(W2)COD 浓度增加值为 1.23mg/L,NH 3 -N 增加值为 0.19mg/L。虽然预测结果没有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但是 COD 的占标率达到了 96.2%,占标率高,环境容量小,且渗滤液中含有多种重金属,如铅等,所以渗滤液必须严格管理,不允许外排。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全部经过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无论是本工程还是扩建后的全厂污水,由于郑屯河流量较小,污水排放量相对较大,COD、NH 3 -N 浓度变化幅度均很大,预测结果表明:郑屯河中的 COD 浓度和 NH 3 -N 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严重超标。所以当发生生产故障不能处理渗滤液时,应不允许垃圾进场,进场垃圾产生的渗滤液储存于事故水池或调节池,不允许进入地表水。 19.1.4.3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基于 FEFLOW 平台,将整个调查评价区概化为非均质、各向异性、三维非稳定流的水文地质模型。模拟结果显示,正常状况下,按地下水环境导则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后,污染物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非正常状况和事故情景下,污染物下渗进入地下水形成超标污染晕,并逐步向北部扩散,均呈现污染晕面积持续扩大的特点,事故情景下浓度逐渐降低。在 30 年运营期内,非正常状况和事故情景超标污染晕均未出厂界。 运营期内,非正常状况、风险事故情景下超标污染晕都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虽未运移出厂界,但项目停止运行后,超标污染晕有可能继续向北扩散,建议在污染装置下游布设监测井和应急抽排水井,可防止项目服务期满后污染物对厂区外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19.1.4.4 声环境影响预测 从现场踏勘及项目周围环境状况来看,距离本工程厂界最近敏感点为西侧约800m 的白泥地居民点,项目噪声排放经距离衰减后,敏感点昼夜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防噪、降噪措施并叠加厂界噪声现状值后,厂界噪声最大贡献值与现状值叠加后昼间、夜间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限值。 环评建议当地政府和业主方加强厂界周边的土地管理,尤其是厂界冷却塔周边范围内,严禁新建永久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目标。 19.1.4.5 固体废物处置 生产过程所排放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19.1.4.6 生态 环境影响 本工程周边地下水和污染物土壤中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均可接受。环评要求:本工程投产运行后,定期监测土壤中重金属浓度。同时建议焚烧厂周边的农田改变种植结构,如改种林木花卉(非食用性农作物),防止二噁英以及重金属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群健康。 只要采取有效合理的防护和治理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达标排放,作好生态恢复、污染治理、合理调整检修期,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方案等,将减轻项目生产对生态环境、人体健康、交通运输和村民的影响。 19.1.5 公众参与 本工程进行了两次公告和 1 次座谈会,公示期间在当地张贴,将有关项目信息和环评信息、公示信息在义龙实验区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从公示信息发布至今,该公司和环评单位未收到问卷调查以外的其他意见;也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打电话、写信或其他方式提出的任何异议。 建设项目得到大多数公众的积极支持,在被调查的个人和团体中,99.25%的个人和 98.26%的团体支持项目建设,其余对项目的建设。 针对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报告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努力做好环保管理;运输垃圾的车辆有政府有关部门管理,不属于厂方的范围,但是厂方会将该问题反映给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尽快改善垃圾收运过程中出现的这些负面影响,同时减少单位也会积极配合周边村庄,将村内的生活垃圾尽量日产日清,防治村内生活垃圾池长时间堆放垃圾产生的次生环境问题。 19.1.6 清洁生产水平 本工程选择先进清洁生产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在节能节水和污染物控制和灰渣资源化利用方面达到了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本评价要求厂家类比本行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强化全面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19.1.7 环境经济分析 本工程总投资为 14967.22 亿元,项目环保投资约 2483.08 万元,占总投资的16.6%。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9.1.8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值 十二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烟尘 17.44t/a;SO 2 48t/a;NOx 122.67t/a;特征污染物建议指标:CO 59.47t/a;HCl 23.12 t/a;Pb 0.64 t/a;Hg 0.0048 t/a;Cd 0.0048 t/a;二噁英 0.074 gTEQ/a。 19.1.9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 本工程应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机构,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营阶段实施环境管理,重视环境监理,按照规范进行分期监测,设置排污口和在线监测系统。 19.1.10 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成熟,技术可靠,生产过程有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其在正常工况下外排污染物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对评价区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及生态环境质量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9.2 建议 (1)注重污染处理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使其保持最佳的工作状态和处理效率,防止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制定好工程不稳定生产状况时和主要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时的应急方案与措施,以便一旦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污染物产出与排放,确保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2)项目应加强环保机构建设,配置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监督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以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并掌握厂区周围环境质量水平和污染变化趋势,全面提高环境管理水平,以控制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最大限度的杜绝事故尤其是风险事故的发生。 (3)加强管理,严格按操作规程,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设备和除尘设备进行清扫和维护,提高各种设备的运转率,使之尽可能达到设计性能。项目的开放性粉尘源、料场及破碎等无组织粉尘泄漏,在施工设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采取密封设计及设置除尘器,不能密封的场地也应设置洒水等降尘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