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
时间:17-06-05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工程概况: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00t/d,配置2×5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18MW汽轮机配20MW发电机组,年处理垃圾量约36.5万吨,远期预留一条一炉一机垃圾焚烧线,项目运营期28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3亩,项目总投资约4.3亿元。 二、项目预期的环境影响和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质量 焚烧炉废气通过“SNCR+石灰浆喷雾干燥反应塔+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工艺进行处理后,SO2、NOx、CO、HCl、二噁英类、重金属等排放指标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恶臭气体和颗粒物防治措施,可确保恶臭气体和颗粒物达标排放。 由预测结果可知,废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 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汽车道路地面冲洗水等,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膜(NF)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厌氧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两级纳滤深度处理”。渗滤液经过处理后BOD5、氨氮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其它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渗滤液处理的浓水回喷到焚烧炉焚烧处理,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采取了完善的防渗措施,污染物渗入量极小,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音源为汽轮发电机、送风机、引风机、风冷却塔和循环水泵等工艺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设备合理布局以及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炉渣由有资质单位运走综合利用;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对飞灰进行固化处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直接送垃圾贮坑,进行焚烧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后进行焚烧处理;飞灰输送和固化布袋除尘器除下的粉尘与飞灰一并固化处置。 项目固废分类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环境影响初步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内容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厂区的建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儋州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国盛路阳光棕榈小区 邮编:571799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66110001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63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甲1号1号楼A206 邮编:100176 联系人:董秋楠 联系电话:18640220329 邮箱:dqn0001@126.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保措施、总量控制)→编写报告书→报告送环保部门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环保部门批复。 工作内容: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和监测,从环保的角度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评价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对项目从规划、政策、选址等方面进行合理性分析。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环境问题的看法; 2、对目前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3、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 4、对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 5、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6、项目选址的合理性。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为该项目的第二次公众参与,公众可通过网址链接下载本项目简本,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15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