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合肥市东方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1号、2号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阶段
时间:16-11-1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合肥市东方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1号、2号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的函近日,安徽省环保厅公示了关于合肥市东方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1号、2号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该工程位于合肥市东北部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项目原由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建设和运营现由其控股子公司合肥东方热电有限公司负责进行。一期工程包括A标段1台6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台75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即1号、2号锅炉),B标段2台12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台13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详情如下: 皖环函〔2016〕1134号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合肥市东方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1号、2号锅炉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的函 合肥东方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合肥市东方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请示》(合东热〔2016〕52号)及附送的《合肥市东方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1号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合肥市东方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A标段2号锅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验〔2016〕第15号和第16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对你公司该工程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合肥市东北部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内。项目原由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建设和运营现由其控股子公司合肥东方热电有限公司负责进行。一期工程包括A标段1台6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台75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即1号、2号锅炉),B标段2台12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2台13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及配套的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目前,建成投运的仅为A标段,B标段尚未建设;由于供热需求不足,仅能满足一台锅炉单独运行,故本次验收范围为1号、2号锅炉的阶段性验收。2011年6月,我厅批复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函〔2011〕595号)。A标段1号、2号锅炉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6月运行。工程实际总投资13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9.47%。验收监测期间,1号、2号锅炉分别单独运行,每台锅炉供热负荷达到了75%以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两台锅炉烟气采用循环流化床炉内喷钙工艺脱硫;进行了低氮燃烧改造,以尿素为还原剂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SNCR)工艺脱硝;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两台锅炉废气通过一根100米高的烟囱排放。贮煤场为封闭煤场,输煤转运站、胶带机等均配置除尘设施。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二)厂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包括化水车间酸、碱废水(经中和后),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池排水、煤场过滤沉淀池等汇集排入陶冲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收集后,送至地埋式生活污水站(接触氧化法)预处理后排至陶冲污水处理厂。 (三)高噪声源分别采取隔声、吸声、减振和绿化等措施。 (四)锅炉灰渣分除、干排,干灰库顶均设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干灰采用密闭灰罐车运输。灰渣全部综合利用。 (五)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合肥市新站区环保局备案。建设了应急事故水池、事故油池和煤场过滤沉淀池等。 (六)配套建设了供热管网,该工程供热区内7台燃煤锅炉已按要求关停淘汰。 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A标段1号、2号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最大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总排口各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要求及陶冲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雨水排口各项污染物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三 )厂界除南厂界夜间噪声超标外,其它测点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夜间噪声超标的南厂界外为交通道路,无环境敏感点。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同意A标段1号、2号锅炉正式投入生产。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加强对各类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进一步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与地方管理部门形成联防联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合肥市环保局、合肥市新站区环保局负责做好该工程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28日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