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厅受理榆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时间:16-11-04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吉林省环保厅受理榆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榆树市的生活垃圾目前主要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 榆树市垃圾处理场设计日处理垃圾为250t/d,占地面积为13.5hm 2 ,设计服务年限为13 年,预计于2021 年封场,但随着2012 年后入场垃圾量的剧增,目前进场垃圾量达到450t/d,预计将会提前封场。 然而,受地理条件的制约和当地经济的发展,榆树市越来越难以选择合适的垃圾填埋场,榆树市面临垃圾包围城市的风险, 因此榆树市迫切需要采用一种新的减量化措施更好的方式来进行垃圾无害化处理。 榆树市人民政府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实现榆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决定采取“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 BOT 模式),建设日处理1050 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榆树市人民政府通过实地考察及招商引资的方式,确定榆树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作为日处理1050 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实施单位, 并于2014 年9 月正式签订了BOT,获得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 年。确定本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最大可处理生活垃圾700t/d,配套建设1×600t/d 的机械炉排炉+1×12MW 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扩建场地。 本期工程建设规模:最大处理生活垃圾的量为700t/d,配套建设1 台600t/d 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12MW 的发电机组,预留二期扩建场地。 通过现场、报纸及网络信息公开,召开群众座谈会、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调查表明,对于本项目的建设,被调查群众均表示支持和认同。经过说明和宣传工作,公众均认为该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提升榆树市的城市形象,从而可间接地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为切实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的利益, 要求拟建项目在建成投产后按照国家规定认真落实污染治理“三同时”,严格管理各项污染治理设施,杜绝事故隐患;保障各项环保设备正常运行,使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上述调查表明,本项目公众参与的认同性较好。 14.7 主要建议及要求 1. 本工程设置 300m 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目前可研阶段提供厂址选择以及厂区平面总体布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北厂界 260m,东厂界 230m,南厂界 135m,西厂界 195m。拟选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没有集中居民村屯、学校、医院等敏感点分布。建议当地相关部门在本区域进行用地规划时,应禁止在垃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即距离垃圾贮坑及垃圾卸料厅、垃圾渗滤液处理站 300m 范围内)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也不得建设对环境要求较高的产业,如医药、食品等企业。 2. 强化垃圾前处理措施,增加垃圾分拣车间,应尽量做到有毒有害物料(如废旧电池、灯管等)的彻底清除。 3. 建设单位须确保各项环保资金到位,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同时保证各项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落实定期监测计划。 4. 本项目场地较小,如果垃圾运输车到场集中,等候时间长,会产生噪声、尾气等污染问题,建议市政环卫部门(垃圾收集供应方)采取如下措施: ①尽量采用大型的垃圾运输车以减少运输车次; ②调节车流量,尽量避免垃圾车集中进厂; ③规定垃圾运输车辆若遇堵塞禁鸣喇叭,若等待时间较长须熄灭发动机等待堵塞缓解。 结论 榆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为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的能源政策要求,符合国务院国发[1996]36 号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及规范。符合《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符合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和榆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卫规划,选址位于榆树市主城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选址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8]82 号文)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50337-2003)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90-2009)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项目废水尽量分类回用,剩余部分经榆树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项目通过控制焚烧工况减少烟气中各污染物生成,同时焚烧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干法喷射+布袋除尘”的烟气净化系统的综合控制措施。配备烟气净化处理自动控制系统及烟气在线监测仪,可以保证烟气净化处理系统稳定、连续地运行,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收集后焚烧,可使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采取相应的吸声、隔声、减震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 3 类标准;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措施后不会带来二次污染, 垃圾和炉渣运输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影响较小。 本项目公众参与认同性较好,项目的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有助于改善区域整体环境质量, 实现废物资源化。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厂区平面布置合理。 综上所述,榆树市鸿大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按照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设计和施工, 做到“三废”达标排放及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原则, 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