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5、6、7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5、7号机组)
时间:16-09-13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5、6、7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5、7号机组)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5号、7号机组锅炉烟气进行脱硝改造,对5号机组配套锅炉先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再进行进一步的脱硝技术改造,采用SNCR工艺。7号机组配套锅炉在低氮燃烧改造的基础上进行脱硝技术改造,采用SCR工艺。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11733万元(5、6、7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其中5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总投资15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88万元,占总投资的100%。其中7号机组脱硝改造工程总投资33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1万元,占总投资的100%。工程主要建筑内容见表3-1。 结论 10.1.1 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主要装置运行负荷均在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监测数据有效。 10.1.2 废气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7号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5mg/m3,烟气黑度<1;5号机组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1mg/m3,烟气黑度<1。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要求。氨气最大浓度为0.092mg/m3 ;符合《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建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10.1.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东、南、西、北侧厂界噪声昼间监测结果在54.8-62.6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在44.8-54.2dB(A)之间,由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10.1.4 环境管理检查结论 (1)企业制定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本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建议 (1)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及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