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时间:16-08-3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众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位于广西北流市民安镇兴上村甲丫冲(北流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内),建设单位为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本项目日均处理生活垃圾700t,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配置2×350t/d 机械炉排炉+2×12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为8759.37万度。服务范围为北流市全市管辖区域(包含22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278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46228.45万元。 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内各环境敏感目标监测点的SO2、NO2、NOx、TSP、PM10、PM2.5、二噁英的监测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和参考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二噁英),NH3、H2S、Pb、Hg、HCl的监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项目东北和西南2个厂界测点的硫化氢、氨气均超出《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限值,臭气浓度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超标原因为项目位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填埋场散发的H2S、NH3、臭气所致。 2、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圭江3个监测断面除了总氮外,其余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甲丫冲监测断面除了pH值、六价铬、铅、镉、汞外,其余监测因子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要求。圭江总氮超标原因可能是农村污染面源排放造成的,甲丫冲监测断面位超标原因主要为甲丫冲小沟接纳垃圾填埋场老坑的渗滤液、沿岸面源污染及沿岸村屯未经有效处理的生活污水等所致。 地下水环境 在场区布设了4个监测点,场区内4个监测点的pH、浑浊度、细菌总数、氨氮、总大肠杆菌群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根据现场调查,超标原因为受到现有填埋场渗滤液的污染所致。 在附近居民点的民井布设了4个监测点,4个民井的细菌总数和总大肠杆菌群出现超标现象,兴塘村民井亚硝酸盐氮超标现象,其余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细菌总数和总大肠杆菌群超标主要原因可能受区域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影响。 4、土壤环境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表明,4个土壤的水田、旱地现状监测点的各监测因子铜、锌、铅、镉、总铬、汞、砷监测值全部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5、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厂址东北面、东南、西南厂界的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厂址西北面厂界噪声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噪声敏感点官垌坡背景环境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6、二噁英 区域环境空气和土壤环境中的二噁英浓度均满足日本环境厅中央环境审议会制定的环境标准限值要求。说明评价区域尚未受到二噁英类物质的污染。 7、生态环境 项目用地位于城市边缘,为人类活动干扰频繁区,项目所在地属于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评价区内无原生植被,陆生植被主要为人工植被,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动、植物种类及其他生态敏感区。总体而言,评价区域陆生生态环境一般。 三、主要污染源、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垃圾焚烧烟气,飞灰固化车间、水泥仓、消石灰仓等的粉尘,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站的恶臭。 本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烟气净化系统,由SNCR系统、半干式反应塔、干石灰和活性炭喷射系统、布袋除尘器组成,处理后的焚烧烟气通过80m高烟囱排入大气。拟在飞灰固化、水泥料仓和消石灰料仓顶部各设置1个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采用振打方式清灰。垃圾接收大厅的垃圾贮坑为封闭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坑内的上方空间设有强制抽气系统,并设有负压装置,以控制臭味的积聚。在垃圾接收大厅入口处设置空气幕,开启空气幕,可防止臭气外溢。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构筑物采取封闭设置,并配备排风系统,将恶臭气体构筑物臭气送入抽送至垃圾贮坑。 2、废水 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主要包括垃圾贮坑的垃圾渗滤液,渗滤液处理站、垃圾倾卸区、垃圾运输引桥、地磅区域、车间等区域的冲洗废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等。 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冲洗排水及渗滤液处理站排水共170m3/d,采用 “预处理+ 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膜”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有关规定要求后,回用作为石灰浆与烟气降温用水、飞灰固化用水和垃圾卸料区冲洗用水等;车间清洁冲洗排水、垃圾运输坡道冲洗排水、地磅区冲洗排水、锅炉反冲洗排水和厂区生活污水及化验废水共47 m3/d,采用“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生化处理+中水深度处理”的处理系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有关规定要求后,回用作为厂区道路洒水、绿化用水或循环冷却补充水。 3、噪声 拟建垃圾焚烧系统的噪声主要是高速运转设备及管道的节流、振动产生的噪声,如汽轮发电机组、空压机、送风机等。为保护环境,实现安全生产与维持正常的工作;噪声应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要求设备制造部门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设备。同时,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生产生噪声,则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综合控制措施。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间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焚烧飞灰、炉渣、污泥、员工生活垃圾和废机油、废布袋等。本项目炉渣送至北流市建华水泥有限公司做原料;固化飞灰送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机油、废布袋和污泥全部在厂内焚烧处理。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正常工况下,本项目垃圾焚烧产生的污染物在各敏感点的浓度贡献值都不大,SO2、NO2、PM10、HF、CO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二级标准,Pb、Hg、NH3、H2S、HCl均达到《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二噁英浓度预测值满足日本环境标准中的参考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的废气正常排放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烟囱设计高度为80m,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规定的要求。本工程应设置300m的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厂界外300m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共有官垌坡村38户(160人)。根据填埋场的环评批复,填埋场场界外600m内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本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全部落在填埋场的防护距离内,在落实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搬迁工作后,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没有居民居住。在该防护距离内不得再规划建设学校、居民区等敏感性建筑。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渗滤液、冲洗废水、其他生产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回用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废水用于出渣机灰渣冷却用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周边的地表水影响较小。通过设置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可杜绝生产废水事故外排,对周边的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对项目周边的地表水影响不大。 3、地下水环境影响 结合场区水文地质特征及边界条件分析,在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后,正常工况下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对周边村庄水井水质影响不大。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地下水污染的范围主要是沿场区至圭江一带,直接受影响的是官垌坡村一带的地下水水质,进而影响圭江河水质。因此,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水处理站污水通过泄漏、溢流等途径渗入地下,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焚烧炉渣、固化飞灰、污泥、生活垃圾、废机油、废布袋等,其中炉渣送至北流市建华水泥有限公司做原料,固化飞灰由广西神州立方环境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运走填埋处理,污泥经浓缩、压滤脱水后送焚烧炉焚烧处理,废布袋、废机油和办公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可直接送焚烧系统处理。综上,本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影响的贡献值不大,厂界东北面、东南、西南厂界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厂址西北面厂界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环境敏感点官垌坡的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正常生产噪声对周边居民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北流市城乡规划要求。项目所采用的工艺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预测表明该项目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环保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解决好公众关心的各项环境问题,将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环境可接受程度。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玉林市环保局网站、北流市人民政府网站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北流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征求意见范围为受建设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求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 (5)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求意见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秀区佛子岭路德利东盟国际文化广场B3栋1401-1403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71-5881118 邮编:530028 邮箱:bohuan@bohuanchina.com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北流市朱砂路B4区6号楼6号二楼 联系人:涂加恒 电话:0775-6299381 E-mail:463347437@qq.com 北流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