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时间:16-08-3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五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现将“五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五河县西北、东刘集镇周庄村,省道S304以南约4km处;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831.48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条垃圾焚烧线,新建1台日处理垃圾量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炉,设备选型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可处理生活垃圾量18.25万吨/年;配套1台10MW(4.0MPa,400℃)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同步配备烟气净化系统,每年可向电网供电6072.5万KWh/a。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主要事项: 1、项目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2、对区域环境质量和人体健康等因素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 3、工程应采取的消除减缓不利影响措施; 4、公众所关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环保问题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可接受度。 方式:在项目进行环评期间,由建设单位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形式,向项目所在区域的居民和相关单位征询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形成、送审前,进行公示通告,征求公众意见。 (四)公众参与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拟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56997250 联系人:陈浩博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10-87162828 蚌埠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