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16-08-0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灌南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首次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灌南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灌南县花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旁 建设单位: 国丰新能源灌南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2×350t/d生活垃圾焚烧炉,配套建设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700 t。烟气净化工艺采用“SNCR炉内脱硝+喷雾干燥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处理工艺,烟气排放标准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关要求。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垃圾焚烧产物炉渣为一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固化后送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卫生填埋处理。设备噪声采取多种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达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丰新能源灌南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经理 邮箱: 350869980@qq.com 联系电话:1895178551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902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1号(210036) 联系人:郑工 邮箱:zhenghui198635@163.com 联系电话:025-8569911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公共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等)、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项目选址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项目建设内容与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气、声、地下水等环境影响预测、清洁生产水平评价,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根据环境保护审批原则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群众以及相关社会团体。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 2、您对您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本地区环境有什么影响? 4、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江苏环保公众网联系电话:025-58527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