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16-08-0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同江市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同江市城区热电联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规划名称和规划方案 (1)规划名称 同江市城区热电联产规划 (2)规划范围 2017年规划范围,北到沿江大道,东至三江口大街,南至平安大道,西至滨江路,规划面积10.8km2。 2030年规划范围,北到同街路,东至同秀路,南至平安大道,西至滨江西路,规划面积20.7km2。 (3)规划年限 近期2014年~2017年,共4年。 远期2018年~2030年,共13年。 (4)规划内容 ①热电联产供热负荷规划; ②热电联产机组建设规划; ③配套热网建设规划; ⑤规划保障措施。 2 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同江市长恒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177193777 联系人: 陈殿贵 电子邮箱:changhengredian@163.com 3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大连理工加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高新区七贤岭爱贤街10号大连设计城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411-62631311 邮箱:sss_hhr@163.com 4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规划方案分析、区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环保措施、环境容量及总量控制、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选址可行性等)、得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的编制、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结论。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⑵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环境问题; ⑶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⑷对本规划的了解程度、对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6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7 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