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时间:16-07-18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0万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取水许可的请示》(汾善办字〔2015〕1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汾西正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位于孝义市柱濮镇子善村一带。井田面积10.5602km2,生产规模90万t/a,批准开采2#~4#煤层,矿井服务年限为12.7a。2009年9月,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1号文对该项目兼并重组整合方案进行了批复;2010年8月,以晋煤重组办发〔2010〕81号文对该矿井增加矿井产能进行了批复。我厅以晋水资源函〔2015〕766号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了批复。 二、该项目总取水量为18.35万m3/a,其中,矿井生产取水量为13.82万m3/a,矿区职工生活取水量为4.53万m3/a。 折算原煤取水指标为0.204m3/t,符合《山西省用水定额》的规定。 鉴于目前孝义市郭庄泉域岩溶水利用量已超分配指标,因此本项目需新增4.53万m3/a岩溶水的用水指标由孝义市水务局依据孝水函〔2015〕115号文调配解决。 三、根据当地水资源情况,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为本矿处理后的矿井水,职工生活用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供水方案符合当地水资源实际和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的有关规定,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安装取用水计量自动监控系统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帐,并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五、你公司应接受孝义市水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矿井水及煤矿工业场地生产、生活废污水必须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得外排,实现废污水零排放。 六、因煤矿开采、废污水排放对井田影响范围内的6个村庄(子善村、刘庄村、东窊村、西窊村、大王堡、宣化原)居民生活生产用水造成影响的,你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及时妥善解决。 七、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时,你公司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八、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山西省水利厅 201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