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子高河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1000KV送出等4项电网工程
时间:16-07-13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山西长子高河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1000KV送出等4项电网工程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山西长子高河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1000KV送出等4项电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 晋电发展〔2016〕330号)及所附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编制的该四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订)、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2005年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及山西省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山西长子高河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1000KV送出工程全线位于长治市长子县境内,起自高河电厂,止于赵庄电厂,新建线路长度22公里。山西长子赵庄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1000KV送出工程全线位于长治市长子县境内,起自赵庄电厂,止于长治100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20公里。新建山西漳泽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项目1000KV送出工程全线途径长治市郊区、屯留县、长子县,起自漳泽电厂1000KV升压站,止于晋东南100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66公里。山西华电锦兴兴县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500KV送出工程全线途径吕梁市兴县、临县,起自拟建的锦兴兴县电厂500KV升压站,止于固贤500KV变电站,新建线路长度29.2公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山西省2016~2017年电网建设规划项目的通知》(晋发改能源发〔2016〕56号)同意该四项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山西长子高河2×66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1000KV送出工程项目组成主要有输电线路区。其余三项送出工程项目组成主要有变电站间隔扩建区和输电线路区。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一同意四项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二)同意四项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划分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四)基本同意四项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主体工程初步设计中的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并落实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二)加强施工管理。各项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扩大占压和扰动地表面积,损坏地表植被;项目建设要全程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保持防治工作需要。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防治效果。 (四)工程开工后,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工作,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监测年度报告。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具有生产经营许可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到项目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程开工前,及时告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主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水土保持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期间,每年年底向省、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当年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七)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如本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厅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时,须报我厅批准。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5年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晋政发〔2013〕6号),建设单位应在主体工程投入使用前向我厅申请验收水土保持设施。 山西省水利厅 201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