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桃园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时间:16-07-18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晋能桃园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晋能桃园热电项目筹备处: 《晋能桃园热电项目筹备处关于办理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取水许可事宜的请示》(晋能桃园项目〔2016〕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晋能桃园2×350 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吕梁市中阳县枝柯镇,建设2台350 MW国产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循环流化床锅炉,兼顾供热。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能源发〔2014〕537号文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我厅以晋水资源函〔2015〕834号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二、该项目总取水量为159.2万m3/a,其中生产用水量158.5万m3/a,厂区职工生活用水量0.7万m3/a。 经核算,项目发电取水指标0.088 m3/s˙GW,符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能电力〔2014〕243号文和《山西省用水定额》(DB14/T 1049-2015)的要求。 三、根据当地水资源情况,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首先充分利用中阳县南山煤矿矿井排水、不足部分由中部引黄工程地表水供给;厂区生活用水由当地岩溶水供给。该取水方案符合国家能源局国能电力 〔2014〕243号文及当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你公司应切实做好凿井施工管理,在凿井施工前,凿井施工单位应按照《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当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凿井施工方案和相关资料,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凿井施工,确保成井质量,确保当地地下水不受破坏。 五、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的有关规定,在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安装取用水计量自动监控系统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帐,并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六、你公司应接受中阳县水务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各项废污水必须全部回收利用,实现废污水零排放。 七、由于项目(含贮灰场)建设及运行对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的水量或水质造成影响的,你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及时妥善解决。 八、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时,你公司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九、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山西省水利厅 2016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