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时间:18-08-0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总投资16000万元(一期)。 建设地点: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内。 项目简介: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设置1台300吨/日的焚烧炉,1台余热锅炉,配备6MW的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主要建设垃圾接收、储存系统、焚烧系统、热力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及排烟系统、除灰渣系统、渗滤液处理收集系统等。核心设备焚烧炉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的组合工艺技术。年运行小时数不少于8000h,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福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泉市牛场镇双龙工业园区内 联系人:鲁传乔 电话:18585986663 E-mail:279582261@qq.com (二)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及编号:甲级,国环评证甲字第1901号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二层(邮编:210042)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5-86773166 E-mail:256415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调研阶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从而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 2.分析评价阶段: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3.撰写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分析,对建设期及运营期污染物进行产排污分析。并进行与相关规划、政策和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和社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收集项目区相关资料。 3.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重点针对项目运行期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社会影响分析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4.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在工程可研拟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补充完善减缓或消除这些不利影响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5.风险评价:对项目重大风险源进行识别,确定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类型,并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影响预测并进行风险评价,并提出风险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6.公众参与:建设单位重点针对项目区范围内公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对福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环境管理:提出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8.编制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形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3.您认为项目建设会产生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4.您认为工程建设中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5.您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福泉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