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电贵港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节能报告
时间:18-06-07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电贵港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桂发改环资〔2018〕619号 贵港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请予审批中电贵港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贵发改报〔2018〕90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建设单位为中电(贵港)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代码为2017-450803-44-02-028050,计划于2019年建成投产。项目建设规模为2×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热力系统、燃料接收和输送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自动化系统、供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自治区工程咨询中心受我委委托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出具了评审意见。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4463.2吨标准煤,其中天然气消费14366万立方米(折标准煤164025.24吨)、电力消费24.42万千瓦时(按当量值计,折标准煤30.01吨),产出电力59410万千瓦时(按当量值计,折标准煤73014.89吨)、蒸汽136.35万吉焦(折标准煤46577.16吨)。年耗新水126.2万吨。项目供电标煤耗不高于196.5克标准煤/千瓦时,供热标煤耗不高于34.68千克标准煤/吉焦,综合厂用电率不高于2.21%。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优化厂区总平面布局,合理布置厂热力及电气系统;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配置电气设备,主要电气设备采用变频控制技术,减少能源损耗;采用良好的绝热保温材料和管道保温,减少管道热量损失;优化建筑规划设计,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达到建筑节能要求;优化配置循环水系统,提高生产水重复利用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2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变压器、电机、风机、水泵、空调、照明等要优先选用达到国家能效等级1级的产品和设备,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用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5587)等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委依据本审查意见以及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