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延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时间:17-04-2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延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延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燃油启动锅炉 建设地点:延吉市 建设单位:延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延吉市,延吉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房内新建1台7兆瓦燃油热水锅炉,配套新增燃油供给系统、供水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项目建成后启动锅炉作为延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检修过程的紧急备用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锅炉排污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延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轻柴油贮存区域进行的防渗措施处理,邮箱四周设置围堰,杜绝事故状态下柴油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油启动锅炉应选用轻质柴油为燃料,烟气经新建除尘装置处理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经80米高焚烧炉烟囱排放;柴油密闭贮存,强化轻柴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减少无组织挥发量,确保厂界处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柴油应远离热源储存,油箱四周设置围堰,并加强贮存点通风;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