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受理验收大唐滨州2×35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

时间:17-04-19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山东省环保厅受理验收大唐滨州2×35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受理验收了大唐滨州2×35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项目,项目采用“上大压小”的方式建设2×35万千瓦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安装2台350MW超临界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配置2台1140t/h(BMCR)超临界参数固态排渣煤粉炉,设计年发电38.5×108kW˙h、供电35.613×108kW˙h、供热8.886×106GJ。本项目总投资29.3亿万元。详情如下:

11.1验收结论

11.1.1项目基本情况

大唐滨州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唐滨州热电厂”)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本工程包括2台350MW超临界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2台1140t/h(BMCR)超临界参数固态排渣煤粉炉,同步建设脱硝、除尘及脱硫系统,配套建设封闭煤库、灰仓、渣仓、石膏库、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该项目于2012年12月4日国家环保部以环审[2012]334号文件予以批复,该工程于2014年3月开工建设,相关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1号机组于2015年10月建成投产,2号机组于2015年12月建成投产。1号和2号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通过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投资概算3095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57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8%。该项目实际总投资2930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720万元,占工程实际总投资的13.2%。

11.1.2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锅炉内设有低氮燃烧器,每个锅炉炉外设有一套SCR脱硝装置,一套布袋除尘器,一座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塔,一套湿电除尘器,锅炉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SCR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后由高210米,出口内径7.6米的烟囱排放,实际设计脱硝效率85%,脱硫效率98.8%,除尘效率99.95%。灰库、渣库等产尘点顶部均设有袋式除尘器。输煤栈桥、各转运站等采取密闭措施。储煤场采用封闭煤场。

本项目废水经过各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和其他工业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补水,不外排;脱硫废水经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干灰调湿用水,不外排;含煤废水经含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喷洒,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不外排。

对风机、泵类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在冷却塔对应的西厂界和北厂界设置一座声屏障。

对脱硫废渣、灰渣等各固体废物进行了妥善处置。

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控装置,已验收合格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四周进行了绿化。公司设立了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11.1.3验收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锅炉正常运行。1#锅炉负荷在75-89%之间,机组负荷79%,2#锅炉负荷在75-87%之间,机组负荷78%,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文):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设计生产能力负荷的75%以上的要求。

11.1.3.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烟气排气筒出口烟尘浓度最大日均值为2.36mg/m3,SO2浓度最大日均值值为24.33mg/m3,NOX浓度最大日均值为34.0mg/m3,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最大日均值为0.106μ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均达到环评批复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的限值,同时又满足《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中的限值。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CR脱销设施,脱硝效率为84.59%-86.48%,可以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的80%脱硝效率;采用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脱硫效率为98.80%-99.20%,可以达到环评批复要求的95%脱硫效率;采用高效布袋除尘+烟气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装置+湿电除尘系统除尘,综合除尘效率为99.95%--99.98%,除尘效率能满足原设计效率,虽未达到实际设计效率,但外排烟尘浓度即满足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50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限值:1.0mg/m3)。氨最大值为0.32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11.1.3.2废水

环评要求,本项目废水分质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回用环节对水质没有特殊要求。验收期间,现场勘查了脱硫废水处理装置、酸碱废水处理装置、含煤废水处理装置、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和生活废水处理装置,均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废水目前已回用至相应工段,目前本项目废水能做到全部回用,不外排。

11.1.3.3噪声

监测期间,东厂界昼间噪声为(47.4~50.9)dB(A),夜间噪声为(46.2~49.9)dB(A),南厂界昼间噪声为(46.7~48.3)dB(A),夜间噪声为(45.0~48.4)dB(A),西厂界昼间噪声为(47.1~49.3)dB(A),夜间噪声为(44.0~48.4)dB(A),北厂界昼间噪声为(49.1~49.3)dB(A),夜间噪声为(48.2~48.6)dB(A),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 dB(A)、夜间50 dB(A)的要求。

11.1.3.4 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敏感点TSP、PM10、PM2.5均满足环评批复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11.1.3.5 敏感点声环境

监测期间,贯庄村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11.1.3.6 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除氟化物外,其他指标均超出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环评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2011年10月和2012年3月地下水中的硫酸盐、总硬度均超标,最大超标倍数均为3.68倍。根据环评报告分析,该区域土壤类型为盐碱地,地下水总体超标较严重

11.1.3.7污染物排放总量

在实际监测生产负荷下(验收监测期间),1#锅炉负荷在75-89%之间,机组负荷79%,2#锅炉负荷在75-87%之间,机组负荷78%,按年运行5684h计算。2台锅炉SO2、NOx和烟尘排放总量分别为194.7t/a,290.7t/a,19.0t/a。根据SDZL(2012)014号山东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的总量控制指标,已批的SO2、NOx总量指标分别为1360t/a、1328t/a,本项目实际排放量满足总量指标的要求。

11.1.3.8 公众参与

从本次调查结果看,100%的被调查者对本工程总体持满意和基本满意态度。96%的被调查者认为本工程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91%的被调查者认为本工程有利于本地区的环境保护。93%的被调查者认为本工程施工期间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无不利影响。67%的被调查者认为营运期的扬尘未对生活造成影响。63%的被调查者认为营运期的噪声未对生活造成影响。72%的被调查者认可或基本认可企业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100%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因污染事故与企业发生过纠纷。44%的被调查者最关心本项目的粉尘影响、24%的被调查者最关心本项目的噪声、废水影响,5%的被调查者最关心本项目的固废影响。

11.2建议

(1)加强煤场、脱硫石膏库、输煤廊道、渣仓、灰仓等的管理建设,确保无扬尘污染。

(2)进一步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脱硝设施产生的废催化剂目前尚未产生,待产生时应及时通知供货单位,更换后立即运走。

(4)应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计划,针对厂界污染物及噪声的监测按计划开展。

(5)应不断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6)本项目灰场正在建设,待灰场建设完成,投入使用满足验收要求后,尽快申请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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