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1×600MW机组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时间:17-04-17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1×600MW机组竣工环保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1×600MW机组工程位于永城市高庄镇神火工业园,新建1台600兆瓦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1台1950t/h煤粉炉及汽轮发电机组。建设锅炉烟气电袋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SCR脱硝装置,烟气经净化后由240米高烟囱排放。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2009年12月,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经环保部批复(环审﹝2009﹞570号);2013年9月和2014年1月,河南省环保厅同意该项目进行试生产和延期试生产。2016年2月,针对厂址位置调整,编制了变更环境影响分析说明。2017年2月19日,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通过永城市环保局验收。 该项目需替代的4台小机组均已关停到位,省发展改革委出具了关停小火电项目调研核查确认单。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发电机组及锅炉运行负荷均大于75%,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2.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1#锅炉烟气经净化后,主要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26 mg/ m3、二氧化硫92 mg/ m3、氮氧化物93 mg/ m3、汞及其化合物0.189μg/ m3,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测定值为0.99mg/ 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氨罐区氨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大浓度测定值为0.55mg/ 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废水排放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测定值及COD、氨氮、悬浮物、石油类、氟化物日均浓度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限值要求;脱硫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总砷、总汞、总铅日均浓度最大测定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该废水回用于煤场喷洒和调湿灰,不外排。 5.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噪声测定情况为:昼间,西厂界、北厂界、东厂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厂界南侧噪声超标。夜间,北厂界噪声达标,东厂界、西厂界噪声超标。东厂界、西厂界外近距离没有噪声敏感点。 6.厂界外敏感点噪声 该项目北厂界外王楼村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7. 固体废物 对灰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进行了综合利用等处置。 8. 总量控制 该项目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47t/a,满足环评批复的控制要求(1250 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880 t/a,COD排放总量为12 t/a,氨氮排放总量为0.146 t/a。 9.在线监控 安装了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