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保厅受理1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时间:16-09-19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黑龙江省环保厅受理1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近日,黑龙江省环保厅受理了1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本工程拟建厂址位于黑龙江浓江农场,总占地面积为60899.51平方米,拟建设2台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的1台6MW发电机组,年燃烧稻壳56803t/a ,发电量3600MWh/a。

本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2×3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配备1×6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办公楼、锅炉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空压站等;贮运工程主要是稻壳筒仓、半封闭稻壳库;公用工程主要是给排水、供热、供电系统;环保工程主要是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燃料输送除尘系统等。

电厂夏季纯凝发电运行,运行一炉一机;冬季利用抽汽供热,运行二炉一机。年热电比为137.8%。

评价结论


14.1 工程概况


本工程拟建厂址位于黑龙江浓江农场,总占地面积为60899.51平方米,拟建设2台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的1台6MW发电机组,年燃烧稻壳56803t/a ,发电量3600MWh/a。


14.2 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结论


稻壳是一种很好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本工程属于可再生生物能发电工程。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3年修正),本工程属于可再生生物能发电工程。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4.3 区域规划的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推荐厂址位于黑龙江省浓江农场。


从《浓江农场场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可见,本工程拟建位置不在城市建成区,且为规划的工业建设用地。


14.4 清洁生产评价结论


从原料、产品、工艺、设备、能耗及产、排污情况可以看出,拟建工程采用的工艺技术水平较高,设备为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性能安全可靠且环保特定性好,实现用清洁可再生的燃料(稻壳)代替煤炭,污染物产生量大大减少。本工程生产中产生的废物(灰渣)可实现综合利用,属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14.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4.5.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SO2和NO2监测因子的一次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无超标点;氨气、硫化氢监测因子的一次值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


常规污染物SO2、NO2、PM10、PM2.5监测因子的日均值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14.5.2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由地表水现状监测及评价数据可以看出,三个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功能要求。


14.5.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本次地下水现状监测点3个,分别位于建设项目区周边及环境敏感点,代表性较强。根据现状水质监测数据及标准指数法评价结果,在监测时段内,3个监测点中锰超标,其它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据初步分析本区地下水中锰含量较高是由于原生地质环境造成。


14.5.4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现状监测数据表明,厂界周边昼、夜间各点均未出现超标,环境噪声昼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良好。


14.6 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4.6.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1)在所有气象条件下本项目运行时SO2、NO2、PM10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未超过标准值,影响浓度很小,且占标比很低,对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本项目排放各种废气污染物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从环境空气角度,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14.6.2地表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所排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两部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市政排水管网入浓江农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经农田渠道排入黑龙江(松花江口下断面),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14.6.3地下水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电厂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采用联合的排水系统;厂区雨水沿地面排放排至厂区围墙外。锅炉排污水,属于清净下水,只含少量SS,沉淀后回用;脱硫用水及循环水排污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做消化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因此正常状态下,废污水的排放不会对厂址区及周边范围内的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14.6.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投产后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在35.25~42.51dB(A)之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14.6.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工程锅炉灰渣外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变压器废油由厂家回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14.6.6运输影响分析


该项目燃料由浓江农场及周围水稻加工企业提供,分别由本项目建设单位及各家企业储存稻壳燃料,因此噪声、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该项目实施后运输车辆增加不大,并且要求燃料禁止夜间进行运输,车辆穿过乡村时禁止鸣笛,向电厂内运输燃料避开上课时段,因此运输车辆对环境影响较小。


14.7 污染防治措施


14.7.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锅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2台3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产生的烟气经SNCR脱硝+氧化镁法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后(按除尘效率99.8 %、脱硫效率60%、脱硝效率50%)由高度为80m、出口内径为2.0m 的烟囱排放,烟尘、SO2和NOx理论排放浓度排放量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要求。

(2)无组织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输送粉尘

颗粒物主要产生于燃料输送过程中。燃料输送均在封闭条件下进行,含尘废气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燃料产生的颗粒物约为原料用量0.1%,布袋除尘器净化效率99.9%,颗粒物排放量约0.02kg/h,0.06t/a。

②灰渣运输

灰库储存灰,直接由气力输送,灰库出灰由罐车密闭运输,贮存时无扬尘产生。灰渣外运采用罐车运输,装卸过程中配备喷水雾喷洒装置。临时转运库采用湿法作业,在贮存、转运过程中可以有效避免扬尘污染。

③筒仓、灰库粉尘

4个筒仓及灰库出气口设置布袋除尘器1座,产生粉尘通过负压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无组织排放,除尘效率约为99.9%。粉尘产生量按原料用量的0.1%考虑,则筒仓粉尘排放量约为0.01t/a;飞灰量约为进灰量(4935t/a)的1%,排放量约为0.05t/a。

④燃料堆放恶臭

本项目不设露天料场,在厂区设有1座半封闭稻壳库和4座筒仓用于燃料的接收和储存。恶臭产生量主要取决于操作、管理制度,合理的操作管理制度可减少甚至杜绝稻壳腐烂导致恶臭气体产生。本项目半封闭稻壳库内通风良好,燃料堆放地面设置防潮措施,有效的防治燃料受潮及腐烂,。

14.7.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投产后,对于厂区噪声源,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从总平面布置上,在工艺合理的前提下,优化布置,充分考虑重点噪声源的均匀布置(如汽轮机、发电机间、冷却塔等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部,出入口避让敏感目标)。

(2)设备选型时,首选低噪设备。

(3)送风机进口装设消音器,并采取减振措施;吸风机加隔音罩与外界隔离,同时采取减振措施。

(4)发电机采取消音减振措施,汽轮机设隔声间,并采取减振措施。

(5)锅炉对空排汽口装设消音器。

(6)各种噪声较大的泵,如凝结水泵、电动给水泵及其它设备,均应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7)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冷却塔选用降噪填料,冷却塔水泵处设置消声百叶窗,减少水泵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同时在冷却塔外围设置落水消能器,降低冷却塔落水时产生的噪声。

(8)在高噪声车间设控制室,控制室内墙设吸声壁面,双层隔声窗、隔声门等。

(9)厂区内植树绿化,以减缓及衰减噪声。

通过采取上述噪声防控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14.7.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所排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两部分。生产废水主要是循环冷却水排污水、脱硫用水和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沉淀后回用、锅炉排污水降温后回用、脱硫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经农田渠道排入黑龙江(松花江口下断面)。

14.7.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2)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采用防渗混凝土+HDPE膜;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1级的抗渗混凝土硬化地面。

(3)废水输水管道采用先进工艺,保证施工质量,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并定期对管路进行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因为管道的磨损、破坏导致废水漏失污染地下水。

14.7.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厂内除灰渣系统采用灰渣分除,除灰方式采用湿式除灰,除渣采用机械除渣,灰渣总量8225t/a。

锅炉排出的渣,经单路链斗输送机送入渣仓,可满足锅炉5~6d的排渣量,渣经过除渣间内的抓斗或铲车装上汽车运出厂外。

本工程布袋除尘器灰斗排出的灰经湿式搅拌机及输送系统输送到灰库。本工程建设灰库一座,灰库为钢结构,容积80m3,可储存5~6d灰量。装卸过程中配备水雾喷淋装置,以抑制粉尘产生。

润滑油产生量为5m3,每4年更换一次,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交由有资质单位管理处置。

此外,厂内职工生活产生生活垃圾16.37t/a,送市政部门统一处理。餐饮垃圾按人均餐饮垃圾产生量为0.5kg/d考虑,年排放11.7t/a,有资质单位回收。

综上分析,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如上防治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可以被环境接受。

14.8 总量控制

本工程投产后,排放水污染物COD1.98t/a,氨氮0.17t/a,为浓江农场污水处理厂的分担量;大气污染物烟尘4.30t/a,SO219.42t/a,NOx29.13t/a。

14.9 风险评价结论

本工程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及有毒有害物质,但是为预防环境风险的发生,本工程将采取切实可行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风险事故预案》已备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在严格落实风险管理及应急措施后,可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后果降到最低限度。

14.10 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评价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开展走访、问卷调查及环评公示,从调查及公示统计结果来看,所在区域的公众能够正确理解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被调查公众中100%支持建设,该项目公众认同性好。

14.11 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要求。本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存在的环境问题,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并满足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其影响能够被现有环境所接受。当地公众也表示同意该项目的选址,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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