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杜尔伯特南阳50MW风电场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16-06-1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关于杜尔伯特南阳50MW风电场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瑞佑风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杜尔伯特南阳50MW风电场新建工程的请示》及附送的《杜尔伯特南阳50MW风电场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杜尔伯特南阳50MW风电场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黑环建评〔2016〕25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位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城东北约9.2公里处。建设内容为安装25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轮毂高85m),总装机容量为50MW,采用一机一变的形式,配备25台2150kvA的箱式变压器。建设集电线路30km,修建运行维护道路19.4km。升压站、生活办公区等依托幸福风电场。项目总投资39528.89万元。 该项目符合《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风电项目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表土单独堆放,先挡后堆,设置遮盖设施,在回填完成后及时平整压实,恢复植被。基坑开挖的临时弃土遇雨季或大风天气用防雨布苫盖。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采取撒播草种、种草固沙、恢复植被等防沙治沙、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应加强鸟类活动资料收集,采取在风机和风机叶片上涂警告色、警示色等驱鸟措施,完善风机运行制度,尽量避免对鸟类迁徙产生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旱厕,定期清掏外运。 (三)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输物料采取封闭、遮挡措施,运输道路洒水降尘,挖掘的土方应及时回填,平整压实,减轻扬尘影响。施工场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加强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选择合理的运输路径,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风机、变压器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风机光影长度为356.7米,不宜在影响范围内新建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 五、大庆市环境保护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大庆市环境保护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