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16-06-02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关于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函》及附送的《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依据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黑环建评〔2016〕22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厅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已经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该项目属扩建工程,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北部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区内。主体工程建设2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输煤系统、热力系统、供电系统、除灰渣系统、布袋除尘系统、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低氮燃烧和SNCR法脱硝系统、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噪声处理工程等。储运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及给排水系统依托厂区现有工程。供热管网依托黑龙江宏通热力有限公司第二热源厂一期工程供热管网。本工程投产后,替代区域内分散的5台小锅炉,项目总投资12100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采用湿法作业并设围挡,运输车辆加盖蓬布,建筑材料用苫布遮盖或存放于封闭库房,工程弃土及时清运,施工场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氧化镁湿法脱硫、低氮燃烧技术和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还原剂为尿素)后经80米高烟囱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应当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限值;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输煤栈桥内设置喷淋装置,厂界颗粒物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控制氨逃逸率,厂界NH3等恶臭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生活污水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排入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采用低噪声机械,对高噪声机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优化总图布置,锅炉、风机、泵类等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厂房内并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厂房采用隔声、吸声材料,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灰、渣、脱硫副产物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六)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尘23.92吨/年、二氧化硫 56.08吨/年,氮氧化物 56.08吨/年。。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本批复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调整,应当执行调整后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重新审核。 六、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 七、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至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