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工作方案 近日,兰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兰州市创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主要污染物减量化工作方案(2015-2017 年度)》,对全市推进污染减量化工作 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完成国家节能减排财 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中规定的大气、水和固废减排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减排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7 万辆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兰州市 实施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自备电厂#2、#3机组脱硫除尘增容改造;实施酒钢集团 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65 ㎡烧结机脱硫;实施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城区 热电联产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利用该厂发电工业余热新增供热面积230 万㎡左右, 2015年启动余热回收项目建设;实施大唐西固热电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利用项目, 新增供热面积300 万㎡,力争2016年12月并网供热;要实施兰州石化120 万吨/ 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硝项目。 全市燃煤总量零增长。今年,城区三家热电联产企业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区 域不再审批新、改、扩建燃煤、燃气、燃油、壁挂炉等其他形式热源,优先保障 热电联产企业发挥最大供热效能。今年10月31日前,要完成城市建成区内22万平 方米未供暖楼院供热设施改造工作。 在治理工业污染方面,要全面启动城区建成区周边铸造等热加工类高排放企 业的“出城入园”,未搬迁企业禁止复产。对全市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 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工艺和产品、设备实施淘汰。与此同时,严禁建设产能严 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要有序推进建成违规产能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开展钢 铁、水泥、电石、铁合金、电解铝、碳化硅、砖瓦等行业现有建设项目的全面清 查,公布违规企业名单,对于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于在建 违规项目,一律停建;对经过整改仍不符合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和不符合土地、能 耗等相关规定的企业,由县区政府予以停业、关闭。 在尾气治理方面,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7 万辆,削减氮氧化物排放6080 吨,其中2015年计划淘汰6 万辆,削减氮氧化物排放1013吨。这项工作计划用两 年完成,明年底结束。 ◆水污染减排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今年开工建设要实施兰州市污水再生利用工 程,建成城区雁儿湾、盐场、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处 理规模9 万方/ 日,其中2015年完成项目选址、项目审批,并开工建设,完成时 限是2017年12月31日。 重点实施城市污水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建设污泥调制强化脱水工程及污泥 处置场一座,日处理污泥400 吨。其中2015年完成项目审批,并开工建设,年内 建成。同时,要实施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进水预处理工程。要进一步完善 “西新线”污水收集管网,启动盐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督促雁儿湾污水 处理厂(8 万吨/ 日)老系统完成改造并投运。 ◆固体废物减排购置100 台吸尘车主次干道全天候保洁兰州市要精细化管控 城市固体废物,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保洁管理,实行机械 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 模式;购置100 台吸尘车,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对主次干道实行全天候 保洁。 要建设餐厨垃圾和粪便生物处理工程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其中2015 年完成项目审批并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12月31日完成。要建设1 座建筑垃圾综 合处理厂,2015年完成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