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确认云南、贵州为电改综合试点
时间:15-11-14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国家发改委确认云南、贵州为电改综合试点 1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云南省、贵州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发改经体〔2015〕2604号)。过去八个月中,改革的试点工作仅限于输配电价领域。国家发改委陆续将深圳、内蒙古、安徽、湖北、宁夏和云南等6省市纳入输配电价试点区域。此次云南和贵州被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意味着这两个省份将遵循电改9号文进行全面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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