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双峰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第一次公示
时间:19-11-25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湖南省双峰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双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双峰县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张主任; 3、联系电话:18191716218。 二、环评单位情况 1、评价单位: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公司; 2、联系人:易工; 3、联系电话:15017555488。 三、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双峰县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项目 2、建设概况:拟在双峰县新建日处理量为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置1台500t/d焚烧炉,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1套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0.61×108kW·h,上网电量为0.51×108kW·h。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及与原可研阶段对比变化内容;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主要征求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公众对由于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意见和建议反馈到项目建设中,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