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常宁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第一次公告
时间:18-02-26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大唐华银常宁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第一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水口山园区企业供热,根据开发区提供的情况及数据,热负荷为过热蒸汽负荷,其中低压蒸汽参数为:0.8MPa,260℃,平均128t/h,最小102 t/h,最大155 t/h;中压蒸汽参数为3.8MPa,400℃,平均55t/h,最小45t/h,最大65t/h;本项目为一期工程,蒸汽用量为220t/h,新建3×150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及2×15MW抽背汽轮发电机向用户供汽及供电,实现热电联产,同时预留二期和三期扩建场地,预计热电联产三期项目总需用地13公顷(195亩)。 建设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水口山园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刘征 联系方式:13607387338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兴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469号1栋北门2层 联系人:张博文 联系电话:0451-58564695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委托单位: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8年2月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