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18-02-0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新沂市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新沂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单位名称:新沂市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010-62490000 E-Mail:1274854009@qq.com 2. 环评单位联系人 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5-86773118 E-Mail:419858716@qq.com 3.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位置:位于新沂市新安街道孔圩村金银大道旁 占地面积:约100亩 工程规模:新建2台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机械炉排炉,2台7.5MW的汽轮发电机组,建成后全厂日处理垃圾800吨。 总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 4. 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质量:监测区的空气环境状况良好:SO2、NO2、PM10、CO、Pb、Cr、Hg、Cd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HCl、NH3、H2S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空气中二噁英满足日本环境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值。 水环境质量:沐河各断面各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质量:厂区周围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厂届监测点昼、夜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地下水质量:硝酸盐、六价铬以及总硬度部分超标,其余地下水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可能有:a、项目周边以农田为主,而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长期积累,可能会渗入地下从而污染地下水;b、农村生活垃圾乱丢、污水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可能会影响地下水;c、项目南侧为马陵生活垃圾填埋场,马陵生活垃圾填埋场可能会对周边的下水造成影响。 土壤质量:各监测点的各监测因子指均低于评价标准,符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中的二级标准。 二噁英浓度: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附近二噁英大气浓度、土壤浓度均符合相关标准。 5. 项目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焚烧炉废气,拟新增一套“SNCR脱硝+喷雾反应塔+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烟气治理措施,处理后的焚烧烟气通过80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 本工程新增废水包括渗沥液、卸料区冲洗水、垃圾车和通道冲洗水等高浓度废水,生活污水、化水系统排水等低浓度废水。渗滤液废水、卸料区冲洗水、垃圾车和通道冲洗水等高浓度废水进厂区渗沥液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化水系统排水一并进无锡-新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渗滤液处理系统拟采用“预处理、调节+混凝沉淀+厌氧UBF+AO-MBR+纳滤NF”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400t/d。项目预留渗沥液回喷装置,待远期生活垃圾热值提高后,优先考虑将渗沥液回喷。 (3)固体废弃物处理 垃圾焚烧厂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灰渣、飞灰、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渗沥液预处理站污泥、厂内生活垃圾等。其中炉渣外售做制砖原料,飞灰经固化螯合后,经鉴别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后,可送光大固体废物填埋场专区填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渗沥液预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在垃圾厂内焚烧处置。 (4)噪声 本项目产噪设备类型较少,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主要噪声源为风机及各类泵等动力设备。在设备上选择进口低噪设备,对所用的高噪设备进行防震基础和减震措施,采用吸声材料,厂区加强绿化,重点在动力设备上进行了降噪隔声处理。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将对地下水的影响减到最低。 (6)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分区防渗,在油罐区周围设置围堰等防范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将项目对外环境风险影响降至最低。 6.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有组织废气正常排放工况下,污染物最大落地小时浓度与本底值叠加后可满足相应坏境质重标准。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各类废气 污染物贡献值较小,考虑本底最大值叠加后,各敏感点处污染物浓度值均能达到二级标准要求。 在非正常工况下,有组织废气HC1、二噁英排放对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大大高于正常工况,但污染物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仍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HC1、二噁英最大小时落地浓度贡献值均高于正常工况,但能满足相应坏境质重标准。 恶臭气体经有效除臭措施后,厂界浓度达标;检修和停炉等事故状态下,恶臭气体经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300米,该范围内没有敏感保护目标。 综上所述,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引起环境功能下降。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入无锡-新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沭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工程投运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值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与本底值叠加后,区域噪声能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焚烧炉炉渣、飞灰、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各固废经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或集中处置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 在设计上对垃圾坑、飞灰仓、渣坑、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等均考虑采取防渗处理措施。厂区根据其功能划分为非污染区和污染区,污染区分为一般污染区、重点污染区及特殊污染区,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一般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l),重点及特殊污染区的防渗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要求。在确保采用优质的防渗材料和精心施工的前提下,不会对周围地下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6)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占地对整个区域环境单位面积生物量影响不大,不会引起植物物种的损失;烟气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减少,且采用80m高烟囱排放,污染物落地浓度较低,达标排放的废气对附近农业作物的影响较小。 (7)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考虑非正常工况、焚烧炉停炉、检修期间活性炭吸附装置失效等气体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分析,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较低,在严格落实设计单位和环评报告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本项目的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 (3)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4)能满足清洁生产要求。 (5)污染物排放可维持环境质量现状。 (6)在加强监控、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7)环境经济损益具有正面效应,项目能得到公众的支持。 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后,具有环境可行性。 8.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哪些方面(地表水、空气、声、土壤、地下水等),可能会造成污染危害/影响及程度; (2)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3)您对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时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如需所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本公示自张贴之日起保留十个工作日。 新沂市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