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批复核准达拉特旗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时间:18-01-02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鄂尔多斯市发改委批复核准达拉特旗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批复核准鄂尔多斯市乾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达拉特旗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364.78万元。以下为批复原文: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乾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达拉特旗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鄂发改能源发〔2017〕358号 达拉特旗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达拉特旗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乾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达拉特旗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的请示》(达发改能源字〔2017〕40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自治区能源局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内蒙古“十三五”第一批分散式风电项目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7〕1522号),同意建设鄂尔多斯市乾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达拉特旗1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项目单位为鄂尔多斯市乾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达拉特旗树林召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新建装机容量为10MW的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拟接入陶尔斯110kv变电站,距离约8km。 四、项目总投资为9364.78万元.其中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等招标采购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乾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达拉特旗一万千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鄂国土资发〔2017〕342号)、《达拉特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达拉特旗一万千万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规划意见》(达住建发[2017]83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鄂尔多斯市乾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使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鄂尔多斯市乾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 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