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改委批复同意华润京山永兴风电项目核准文件延期 1 年
时间:17-12-18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湖北发改委批复同意华润京山永兴风电项目核准文件延期 1 年 湖北省发改委近日批复同意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延期。湖北省发改委同意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的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若项目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未开工建设,则不得再申请延期。以下为批复原文: 华润风电(京山)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办理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核准延期的请示》(华润电襄阳字〔2017〕1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同意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514号)的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核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项目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二、请华润风电(京山)有限公司据此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严格按照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批复意见和要求开展项目建设,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工作。按照《风电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规定,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三、请荆门市发展改革委和京山县发展改革局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项目单位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华润京山永兴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