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核准山西乡宁矿区谭坪煤矿一期工程项目
时间:17-12-2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国家能源局核准山西乡宁矿区谭坪煤矿一期工程项目近日国家能源局核准了山西乡宁矿区谭坪煤矿一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51.63亿元,一期工程按400万吨/年进行煤矿产能登记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移交生产后5年内不得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生产规模。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山西乡宁矿区谭坪煤矿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能发煤炭〔2017〕80号)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山西乡宁矿区谭坪煤矿及选煤厂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晋发改能源字〔2017〕3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晋中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优化煤炭产业结构,解决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人员转移安置问题,同意实施煤炭产能减量置换,建设乡宁矿区谭坪煤矿一期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山西焦煤霍州谭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和吉县境内。 三、谭坪煤矿一期工程建设规模400万吨/年,配套建设选煤厂。矿井工业场地位于下宽井村西侧,采用立井开拓方式,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投产时布置1个大采高综采工作面。井下煤炭运输采用带式输送机,辅助运输采用无轨胶轮车。煤炭洗选采用重介浅槽分选工艺。双回路电源分别引自乡宁220千伏和西坡110千伏变电站。 四、项目总投资51.63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15.73亿元,占总投资的30.5%,由项目单位以企业自有资金出资;资本金以外的35.9亿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单位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做到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采取节能措施,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六、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加强矿井水、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 七、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矿井水害、火灾、地压、瓦斯、煤尘等灾害防治措施,保证矿井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生产。 八、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九、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征地、搬迁、生态保护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十、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5—0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谭坪矿井及选煤厂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5〕65号)等。 十一、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规模、重大技术方案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项目一期工程按400万吨/年进行煤矿产能登记公告,不得批小建大、超能力生产;移交生产后5年内不得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扩大生产规模。后期建设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资源开采、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 国家能源局 2017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