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补充公示
时间:17-09-08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长丰县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补充公示 2016年12月19日,合肥市环保局在长丰县主持召开了《长丰县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会,该项目选址位于长丰县左店乡左店村和永丰村境内,原长丰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未利用地和左店废旧窑厂两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00亩。根据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左店废旧窑厂地块附近敏感点较多,需进一步完善项目选址方案比选。经地方政府的积极协调,该项目进行了重新选址,拟选址位于丰县左店乡左店村和永丰村境内,原长丰县规划垃圾填埋场北部闲置地块,占地约224.67亩。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不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因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现进行长丰县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补充公示。项目建设概括、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见2016年11月7日在合肥市保护局网站上发布的“长丰县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公众参与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3)对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长丰县居民。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拟建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明弟 联系电话:0551-66501050 合肥长丰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2017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