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改委同意中电投京山大洪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延期1年开建
时间:17-09-05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湖北省发改委同意中电投京山大洪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延期1年开建 湖北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同意中电投京山大洪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同意将中电投京山大洪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1月16日,核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项目在2018年11月16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以下为批复原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中电投京山大洪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 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298] 国家电投集团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办理中电投京山大洪山风电场工程核准延期的请示》(国家电投湖北新能源〔2017〕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委同意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中电投京山大洪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439号)的有效期延长1年,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1月16日,核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项目在2018年11月16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二、请国家电投集团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据此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建设和运营中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三、请荆门市发展改革委和京山县发展改革局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项目单位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安全。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