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17-08-02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晓星 大道以东、纬四路以北 D-4-1 地块,建设一座日处理 1500 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约 120 亩,采用 2 条 750t/d 机械炉排型焚烧线,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站和烟气净化系统 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筹) 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13105701972;E-mail: jianghuaqing@ebchinaintl.com.cn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71-87996779;E-mail: tomzjz@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内容 (1)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委托文件,进行第一次环评公 示。 (2)收集建设项目依据文件,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划要求,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3)开展环境调查和项目工程分析,拟定环境影响评 价实施方案。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论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 保可行性。 (5)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6)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二)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拟实施项目所造 成的各类环境影响,在工程分析基础上对拟实施项目可能产 生的“三废”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程 度;公众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 影响程度;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采取网络、报纸和现场张贴的形式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送信函、 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 见看法。本项目《公众参与的情况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 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设计单位和 有关部门反映。本次公示的公示期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 年 8 月 9 日,征求意见时间与公示时间一致。 发布公告单位: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公告时间:2017 年 7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