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热电联产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17-08-02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老河口市热电联产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559号令)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将“老河口市热电联产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本规划为新建热电联产项目规划,规划期限近期为2016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规划项目将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建一座燃煤背压机组热电厂,拟选择2台CFB-65/5.3/450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B6-4.9/1.25型背压机组,主要供热对象为生物科技电子信息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和仙人渡镇。远期拟在原热电项目上进行扩建,增加其供热能力。规划实施后,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小锅炉将一律淘汰,具体时间为该热电联产规划项目投产且稳定运行第2个采暖季前。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主要对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进行监测,老河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共设置环境空气监测点位1个,为在线自动监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监测点污染物浓度满足相应评价标准的要求。 (2)地表水水质 老河口市地表水主要指汉江老河口段,评价标准执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监测项目按照国家和湖北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为水温、pH值、电导率、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铅、挥发酚、石油类等23项指标(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为27项指标)。监测结果表明:老河口汉江段四个功能区监测断面均达到国家水质标准Ⅱ类标准,总达标率为100%。 (3)声环境 城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40.6-58.8dB(A),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1.9dB(A) ;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30.2-47.7dB(A),等效声级平均值为41.4dB(A),全日等效声级为 51.8dB(A),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之1类功能区标准。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城区功能区噪声环境良好。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规划中集中供热电厂的主要污染源有烟囱、各类废污水排放口、贮灰场、煤场、煤炭运输以及各类噪声源等。燃煤电厂运行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烟尘、SO2、NOx等,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脱硫废水、含油废水、含煤废水、非经常性废水、循环冷却塔排水、雨水等,固体废物主要为灰渣及脱硫石膏,噪声主要为机炉瞬时排汽、设备运行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电磁噪声及机械性噪声等。 (1)大气环境 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燃煤产生的烟尘、SO2和NOX。通过对锅炉实施除尘、脱硫、脱硝系统改造及采用高烟囱排放等方式,使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重点区域排放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本规划热电站排放的废污水,主要是各种工业冷却排水、酸碱废水、生活污水、锅炉大修时清洗排水等。工业冷却水除损失42.5m3/h外全部回收;化学水处理的酸碱废水排入中和池进行中和反应,处理至pH至为7.0左右后排放,为间断性排放,平均排放量为8m3/h左右;循环冷却水系统污水总排放量最大工况时约25m3/h;锅炉大修排水是非经常性排水,一次排水量约20t左右。 (3)声环境: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时所发出的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包括土建施工和安装施工两个阶段,这些均对周围空气环境和声环境会产生影响。随着项目的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将不再存在。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暂时、短期的行为。 营运期:主要有机械噪声、空气动力噪声、电磁噪声和交通噪声。这四类噪声就能量大小而言,前三类噪声强度大而集中,影响范围广而远,而且噪声源大部分集中在主厂房内,使主厂房成为一个巨大的噪声源。类比同类热电站,热电站的主要高噪声设备有:锅炉、汽轮发电机、引风机、送风机、给水泵、冷却塔等。另外,锅炉点火、停炉排汽时的排汽噪声可高达140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传递距离远,但时间不长。由于热源位于循环产业园区,周围无居民住户,在设计中,对噪音较大的设备采取了降噪措施,不对居民造成影响。 (4)土壤环境 热电联产热源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重复利用,单位电量污染物排放水平低,且采取“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措施,耗水指标较低,水的重复利用率和废水回用率高,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正常情况下厂区无废水排放,废水不会对项目区土壤造成污染。 四、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规划属于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范畴,本着“统一规划、以热定电、立足存量、结构优化、提高能效、环保优先”的原则,采用热电联产,在充分利用余热(蒸汽)发电的同时实现老河口市集中供热的目标。因此,本规划与《“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具有相符性。 由于热源厂采用先进的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可以大大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再加上在热电联产项目实施以后,热网覆盖范围内的分散小锅炉将一律淘汰,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得到改善。因此,本规划与《老河口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相符。 五、规划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 按照“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采用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分流制排水系统。建设工业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所有废水全部重复利用不外排。 ①工业废水:工业废水收集后送入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行综合利用。 ②脱硫废水: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捞渣机系统补水。 ③含油废水:含油污水采用高效油水分离器就地处理,处理后污水回用于煤场和输煤系统冲洗补充水。 ④含煤废水:含煤废水经各冲洗段收集后,汇集到煤水澄清池处理后回用作输煤系统冲洗用水及输煤系统除尘用水等,沉淀的煤泥送至煤场。 ⑤非经常性废水:锅炉酸洗及空预器冲洗水等非经常性废水排入废水贮存池进行储存处理,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 ⑥循环冷却塔排水:循环冷却塔排水部分用于脱硫工艺用水,部分经管道外排至污水处理厂。 ⑦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准后的水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冲洗。 ⑧雨水:厂区由设在厂内道路的集水井将雨水集中由雨水下水管统一抽排,煤场区域内则以设在煤场周围的排水沟收集地表水后送至煤水沉清池,经沉清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污水处理后的各项指标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15) 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本规划的热电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尽量回收利用,回收用不完的达标排放。因此,热电厂的建设对当地水体环境造成的影响十分有限。 (2)大气环境 ①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本热电联产工程循环流化床锅炉的低温燃烧特性可以大大降低 NOx的生成量,是国家发改委“热电联产”推选的炉型,通过采用低氮燃烧及采用SNCR脱硝等先进的燃烧技术,可以控制NOx的排放浓度低于低于原始排放浓度 75%以上(NOx 最终排放浓度达到87.5 mg/Nm3 )。 ②采用高效布袋除尘:本工程为每台锅炉配置了除尘效率为99.95%的布袋除尘器,可使烟尘的排放浓度达到7mg/Nm3(表态,干基,α=1.4)以下,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30 mg/Nm3的限值要求。 ③石灰石湿法脱硫工艺:本项目使用炉内脱硫及石灰石-石膏法法脱硫相结合的方式,总的脱硫效率可达97%以上,处理后的SO2的排放浓度为57 mg/Nm3,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规定的200 mg/Nm3的限值要求。 ④构建100米高度的烟囱:本项目烟囱高度为100 m,出口直径3.0 m。锅炉烟气通过烟囱组织排放,可以充分利用大气的稀释、扩散能力,降低锅炉排放的废气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⑤安装自动连续监测系统:为了热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便于有效地监控热电站废气的排放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本工程设置了烟气污染源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监测项目有:SO2、烟尘等烟气成份的排放浓度。 此外,还要设置一定高度的围墙,采用粉尘收集器、负压抽排风器降低粉尘。 (3)声环境 正常情况下本规划的工程噪声对噪声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但在电厂锅炉排汽时,由于锅炉排汽声级较高,在几公里外的人们均能感受到,故在锅炉排汽口消声器选型时,应注意选消声量大一些的消声器。 (4)固体废弃物 对于燃煤热电联产项目,电厂粉煤灰及脱硫石膏已作为一种新的资源被人们重视和利用。粉煤灰可做硅酸盐水泥、砌筑水泥、混凝土掺合料,也可制作粉煤灰烧结砖、蒸制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的主要途径是作为加气混凝土的原料和室内装修。 本规划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灰渣,灰渣的处置考虑全部综合利用。目前,活氏锅炉热力湖北有限公司已与老河口市富歆新型墙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灰渣销售意向协议,灰渣可全部综合利用。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老河口市热电联产规划(2016-2030年)是对现有供热系统进行梳理和调整,对其他尚未实施集中供热的区域进行系统规划、统筹考虑、优化布局,为热源及供热管网项目提供科学建设的依据。老河口市热电联产规划是主要工业园区的产业配套,满足主要工业热用户的用热需求;稳步有序地替代工业企业自建燃煤、燃油小锅炉;积极发展现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民用用户;鼓励发展有条件或新建的民用用户;稳步有序的替代民用区域小锅炉。规划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区域性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地表水水环境容量可支撑本规划区的发展,环境的影响范围可控制在规划区范围。 综上所述,在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克服和减缓相应的环境制约因素后,老河口市热电联产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总体可行。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环境影响,为使规划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询社会各界对《老河口市热电联产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征询内容如下: (1)公众对该规划的主要态度,支持或反对(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 (2)规划热源选址是否合理、规划实施的主要制约因素; (3)规划实施所在地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4) 规划实施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对当地环境能否带来正面影响; (5)规划实施过程中公众最关心的问题; (6)规划实施后对当地最有利的地方; (7)其他建议和要求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下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委托单位:老河口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武青 联系电话:15717868808、13797758927 邮箱:2632089124@qq.com 环评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小鱼 联系电话:027-87774563,13307132423、13659852317 邮箱:35709069@qq.com 九、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