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时间:17-07-20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乐平市西面偏南,现乐港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运站建设地点位于十个乡镇(塔前镇、后港镇、乐港镇、镇桥镇、双田镇、接渡镇、礼林镇、涌山镇、临港镇、众埠镇)。 建设内容:本工程预计总投资47764.45万元,工程分两部分。 (1)总规模为8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配套焚烧炉尾气处理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配置2×400t/d机械炉排炉及2×7.5MW汽轮发电机组,全部建成后年处理垃圾量约29.2万吨; (2)建设十座生活垃圾收运站,分别位于塔前镇、后港镇、乐港镇、镇桥镇、双田镇、接渡镇、礼林镇、涌山镇、临港镇、众埠镇。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共乐平市委农村工作部 联系人:金主任 联系电话:1897989658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骆工 联系电话:0791-88171122E-mail:luozc@goldenuionholding.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甲一号NET大厦5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以及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中共市委农村工作部 2017年7年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