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时间:17-05-1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近日,吉林省环保厅拟审批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该项目对现有1、2号350兆瓦机组烟气处理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1、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长春市富锋镇 建设单位: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汽开区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1、2号350兆瓦机组烟气处理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扬尘、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造后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环发〔2015〕164号)中超低排放的要求。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满足相关准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新增脱硫废水等工艺废水须排入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灰渣和脱硫石膏须妥善收集、贮存,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脱硝催化剂属危险废物,须及时由厂家回收处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