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一分厂3号、4号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
时间:16-12-15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一分厂3号、4号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鼓励类“四.电力,9.在役发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对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一分厂#3、#4锅炉进行烟气脱硫脱硝,属于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是环保工程。改造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原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一分厂院内,项目建设利用原有场地不新增占地。本工程的实施对本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正面影响。综上分析,项目选址是基本合理的。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果表明:SO2、NO2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PM10、PM2.5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阿城区主要河流为阿什河,根据现状监测:城市污水厂入阿什河排污口上游500m、城市污水厂入阿什河排污口下游1000m、城市污水厂入阿什河排污口下游10000m三个监测断面的现状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厂界噪声值昼间在53.8~56.2dB(A),夜间噪声值在46.0~48.9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较好。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工程为技术改造工程,采用炉内喷钙尾部增湿工艺对#3、#4炉进行烟气脱硫,采用低氮燃烧+SNCR工艺对#3、#4炉进行烟气脱销,属于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是环保工程。本工程实施后, #3、#4炉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将削减87.56t/a,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将削减176.72t/a。预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投产后,大气污染物 SO2 和NOx落地浓度贡献值的占标率明显下降,有利于空气质量的改善,对本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正面影响。 石灰石粉仓上料时会产生含尘废气,在石灰石粉仓顶部设有布袋除尘器,粉尘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采用尿素作为脱硝剂在应用过程中可以很好的控制烟气中氨气的排放浓度,据目前的技术可以控制氨气的排放浓度小于7.59mg/m3,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脱硝系统氨逃逸质量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的规定。经预测,距离面源最近处(约75m)厂界浓度为 0.000634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1.5mg/m3的要求,其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因此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综上,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3)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年产生脱硫副产物为554t/a,全部用于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水泥厂生产水泥。石灰石仓顶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15.76t/a,全部回用于脱硫工程中使用。对外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4) 声环境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高噪声的设备很少,在采取了适当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类标准。因此,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5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脱硫改造完成后,SO2排放总量从158.5t/a减少到70.94t/a,削减了87.56t/a。NOx排放量从277.63t/a减少到100.91t/a,削减了176.72t/a。 6 三同时验收清单 本项目主要三同时验收清单见表19。 6环境影响分析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3、#4锅炉脱硫脱硝改造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采用炉内喷钙尾部增湿工艺对#3、#4炉进行烟气脱硫,低氮燃烧+SNCR工艺对#3、#4炉进行烟气脱销,可实现大气污染物 SO2和NOx达标排放,并实现SO2减排87.56t/a,NOx减排176.72t/a。对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呈正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建议: 本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建成后,向主管环境保护局申请验收。本项目在运用期间应加强脱硫脱硝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确保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