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获核准批复
时间:16-12-13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获得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茂名 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热电”)收到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 会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以下简称“茂名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下发的《关于 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茂高新经〔2016〕38 号) 。根据《广东省发展 改革委关于茂名高新区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问题的复函》(粤发改能电函 [2016]1604 号),经研究,茂名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对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给予核准,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为满足茂名高新区企业发展对用热的需求,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 根据茂名热电的申请,同意核准本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茂名高新区西南片区河南一起 G-01 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规模为 3×26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 锅炉+2×CB25-8.83/4.6/2.0 抽气背压机+2×30MW 发电机,并预留远期扩建两炉两 机条件。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75251.87 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建设单 位自筹资金 20%,银行贷款 80%。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 2 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 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向茂名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申请延 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 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本项目已经 201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获核准的项目基本情况与此前披露的项目基本情况(详见 2015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 《关于对外投资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142)存在差异。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说明如下: 一、变动情况说明 原披露项目情况: 1、投资规模:概算投资总额约 9.93 亿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期概算投资额约 6.63 亿元人民币(实际建设规模以有关部门批复的可研报告和立项批复为准) 2、项目规模:第一期拟建设 3×28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其中一台为 备用)+2×25MW 背压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远期预留 2×280t/h 高温高压循环 流化床锅炉+2×25MW 背压汽轮发电机组。 目前核准项目情况(一期): 1、投资规模:75251.87 万元 2、项目规模:3×26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CB25-8.83/4.6/2.0 抽气背压机+2×30MW 发电机,并预留远期扩建两炉两机条件。 二、变动原因说明: 1、项目规模差异说明:经过深入调研用汽负荷,对锅炉参数及汽轮发电机组 配置进行了优化,提高了发电能力,从而增加项目收入。 2、投资规模差异说明:因考虑降低运营费用,接入系统方案和取水方案进行 了优化调整,再加上机组选型的变化,项目投资规模相应调增。 附件: 《关于茂名长青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茂高新经〔2016〕38 号)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2日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