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环保厅拟审批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时间:16-11-01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新疆环保厅拟审批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和田市 建设单位:和田高能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属新建,计划分两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36.5万吨/年),包括2条500吨/天的垃圾焚烧线和1台18兆瓦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土建工程一、二期同时完成,预留二期一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垃圾焚烧线和1台9兆瓦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安装位置。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艺主要由垃圾接收储存、垃圾搅拌供料、垃圾焚烧、余热回收、汽轮发电、烟气净化、垃圾渗滤液处理、灰渣处理等单元组成。在垃圾低位热值达到设计点6280千焦/千克时,发电量1.21×108千瓦时/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垃圾焚烧系统,垃圾焚烧采用2台500吨/天机械炉排炉;余热利用,设置2台42.5吨/小时中压余热锅炉;发电系统),(2)辅助工程(化学水处理系统,循环冷却水系统,空压机站,综合办公区),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焚烧烟气净化处理、恶臭气体处理、污水处理、事故池等环保设施,垃圾坑、材料贮仓、飞灰贮仓、炉渣坑等储运工程。项目总投资59341.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4万元,占总投资的14.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减少对地表土层的破坏,最大限度减少对沙土的扰动,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因地制宜地实施绿化、防风固沙工程。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采用“SNCR(炉内喷尿素水)+半干法(石灰浆溶液)+干法(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进行净化处理,二噁英通过“优化燃烧+烟气急冷+活性炭喷射”组合工艺处理,处理后焚烧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并经80米高烟囱排放。 卸料大厅采取自动快速启闭双层卸料门,垃圾仓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口,卸料大厅、垃圾仓、污水处理站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确保恶臭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项目周边规划控制,项目3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车辆和地面冲洗水经处理后,出水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须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锅炉排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水厂内回用。 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落实厂区防渗措施,垃圾池、渗滤液调节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各水池、中水处理站、污泥车间、飞灰固化车间等区域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废水渗漏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四)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工作。垃圾焚烧飞灰经厂内固化+稳定化处理后,经鉴别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送和田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分区填埋处理;垃圾焚烧残渣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送入厂区焚烧炉焚烧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生产设备和各项环保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避免非正常工况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按照规定安装烟气在线自动连续监控设施。 公众参与情况: 90.7%的受调查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9.3%的受调查公众表示无所谓 相关承诺文件:无 中国电力化工网声明:此资讯系转载自中国电力化工网合作媒体或互联网其它网站,中国电力化工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