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保厅受理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时间:16-10-10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甘肃省环保厅受理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 近日,甘肃省环保厅受理了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位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三阳川东,总投资326982万元,建设2台1197.8t/h的超临界中间再热煤粉锅炉配套2×35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供电量36.35亿kwh/a,年对外供热量6.92×106GJ/a,项目建成后,可为天水市秦州、麦积两城区及三阳川地区居住、公用建筑采暖供热,并缓解供电紧张局面。详情如下: 项目背景 天水市位于甘肃省东南部,东经104°35′~106°44′、北纬34°05′~35°10′之间,处在我国几何中心位置,陕、甘、川三省交界处,北部、西部、南部分别与甘肃省内的平凉地区、定西地区、陇南地区接壤,东部与陕西省宝鸡市毗邻。天水现辖武山、甘谷、秦安、清水、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五县和秦州、麦积两区。天水市市区平均海拔高度为1100m,东西长197km,南北宽122km,总面积14392km2,总人口372万人。天水市是甘肃省内重要的工业、旅游、物资集散城市之一,是陇东南经济、文化的中心。 为满足甘肃省、天水市国民经济发展和天水市主城区供热需求,改善天水市环境质量,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在甘肃省天水市建设(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位于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三阳川东,总投资326982万元,建设2台1197.8t/h的超临界中间再热煤粉锅炉配套2×350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事故备用灰场位于厂址西南面约1.5km处的毛家沟灰场。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供电量36.35亿kwh/a,年对外供热量6.92×106GJ/a,项目建成后,可为天水市秦州、麦积两城区及三阳川地区居住、公用建筑采暖供热,并缓解供电紧张局面。 根据甘肃省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发展规划、天水市供热规划及天水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天水市近期采暖面积将达3390×104m2,远期为4140×104m2,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满足城市不断增长的采暖供热需求,成为天水市新的热源电厂,其他热源厂作为应急热源。本项目的建设可满足甘肃省、天水市国民经济发展和天水市主城区供热需求,改善天水市环境质量,同时符合天水市的集中供热和电网建设,符合甘肃省的电力、经济发展规划,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工程进展情况 本工程符合甘肃省相关政策法规,2009年7月21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原则同意华能天水热电厂2×300MW级热电联产工程开展规划选址前期工作的函》,并于2015年6月24日下发了《关于同意延长天水热电厂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的函》(甘建函[2015]198号),同意本项目选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委托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项目组接受委托后,在认真研究工程及有关资料后,对工程沿线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调研,2013年由于各种原因项目停滞,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暂停,2014年下半年该项目重新启动,评价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对厂址进行了踏勘,同时广泛收集社会、经济、环境与工程等有关资料,开展了环评工作,委托奥来国信(北京)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市环境监测站对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依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编制了《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关注的环境问题 结合本工程建设内容以及周边环境特点,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问题如下: ①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分析本工程建设及选址合理性; ②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生态环境等的影响; ③结合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本工程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 ④项目的环境风险问题。 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天水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工程厂址及事故灰场选址符合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 本工程锅炉烟气采用SCR脱硝(脱硝剂为液氨)、低低温静电除尘、高效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安装在线烟气自动连续监测系统;锅炉烟气处理达标后经高210m、出口内径7.2m的烟囱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由相关单位接收处置,本工程运营期产生的灰渣综合利用率为100%;综合利用不畅时,采用汽车运输方式将灰渣运至事故灰场进行干灰碾压,脱硫石膏与灰渣分别堆放。 工程建设环境可行,可实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工程是可行的。 1.1 项目名称、规模及基本构成 项目名称: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工程静态投资312159万元,动态投资3269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328万元,占总投资的16.4%。 项目规模:两台35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表1.1-1 项目基本构成一览表 1 结论与建议 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天水市的供热普及率偏低,秦州、麦积两主城区的供热以小锅炉为主,其热效率低及除尘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本工程建成后,可以实现集中供热,节约能源,大大改善天水市的城市环境和投资条件,满足当地供热需要。对改善当地的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因此,本工程建设是必要的。 1.2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工程为2×350MW发电机组,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四、电力 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热电机组的热电联产”。 1.3 规划符合性 拟建厂址位于天水市麦积区渭南镇三阳川东,厂址东侧紧邻渭河,南侧、北侧为荒地、西侧紧邻陇海铁路及445县道,周边交通便利。厂址东南距天水市秦州区约8km,西北直线距离渭南镇约6.0km。厂址西北距平凉华亭煤矿约105km。 根据《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20年)》,规划在《市域基础设施规划》部分提出“利用天平铁路,在三阳川建设天水电厂2×30万KW热电联产项目”,选址符合相关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厂址现状为农田和滩地,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属于《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远期中的建设用地。 目前,本项目已取得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项目选址意见书,工程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 1.1 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本期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按设计煤种:SO2 381.89t/a、NOx602.836t/a;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确认华能天水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来源的函(甘环函[2016]78号)核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542.33t/a、775t/a。二氧化硫总量指标来源于华能平凉电厂1号机组取消烟气旁路后二氧化硫的减排量,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来源于其实施SCR脱硝工程后氮氧化物减排量。 本工程运营期废污水回用率可达到100%,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1.1 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华能热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及灰场选择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装备和工艺,利用污水处理厂中水作为生产水源,对污染源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污染治理措施先进、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考核指标的要求。工程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区域NO2和SO2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要求。对水环境影响不大,对噪声环境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1.2 建议 (1)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贯彻落实,确保环保设施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液氨运输的安全管理,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对沿线造成污染。 (3)加强对厂区和灰场周围的绿化,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加强对道路路面的养护和维修,对破损道路应及时维修,减少汽车运输扬尘。 (4)加强施工期管理,将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