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七师五五工业园粤新2×100MW高背压热电项目环境影响信息二次公示
时间:16-09-08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新疆七师五五工业园粤新2×100MW高背压热电项目环境影响信息二次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厂址区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五五工业园区内,西北距五五新镇约9.6km,南距奎屯市约45km。工程采用2×100MW高压背压式汽轮机及2×100MW空气冷却式发电机,配置2×440t/h超压锅炉。除灰系统采用灰渣分除的方式,气力除灰、机械除渣。本工程为热电联产项目,热电比为75%,总热效率为58.2%,符合国家“热电联产”的产业政策要求。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①大气环境影响 本工程采用180m高的烟囱,大气污染物SO2、烟尘、NO2和汞及其化合物的实际排放浓度均小于相应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②水环境影响 本工程各工艺系统产生的废水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水质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且各系统排水均被回收复用,无退水。事故情况下的临时排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 ③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各设备声源对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大,由于拟建厂区环境背景噪声值较低。叠加厂界背景值后,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叠加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Ⅲ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弃渣主要为锅炉灰渣、脱硫石膏。本项目产生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原则上全部综合利用,事故期送到贮灰场堆放,事故期灰渣量约16万m3/a。 三、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选用价廉易得的石灰石作为脱硫吸收剂,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96%;采用低氮燃烧及SCR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脱硝技术,脱硝效率不低于80%;采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 (除尘效率99.8%),加上脱硫系统的除尘(除尘效率50%),总的除尘效率不低于99.9%。 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补水的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含酸、碱废水,以及化学水处理系统排出的酸碱废水,经中和池中和处理达标后(pH=6~9)排入回用水池复用。脱硫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废水回用水池复用。含油污水采用隔油处理系统处理,经过处理后的污水含油量小于10mg/L后复用。循环冷却除渣水系统为闭式循环,除渣熄火水经沉淀过滤并冷却后循环使用,无外排水。 ③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首先立足于综合利用,在综合利用出现短暂中断时,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可运往灰渣场分区分层堆放、贮存。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上尽量使气、水、烟、风管道布置得当,减轻噪声;对于锅炉对空排气、较低压力动作安全门排气等装消声器,设备噪声大的部位采取隔声措施等;在主厂房、辅助车间等周围均设绿化带降噪等。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新疆七师五五工业园粤新2×100MW高背压热电项目符合国家发展热电联产的产业政策和园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作为热电联产项目,本工程可解决五五工业园区企业近期的供气、采暖问题以及129团团部的采暖问题,工程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本工程厂区布置和灰场设置基本合理,工程主要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先进,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生产工艺较为先进,总体清洁水平较高,通过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和环境质量功能的改变。 五、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联系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查阅。若需索取补充信息须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索取内容。 六、 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您对本项目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⑵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⑶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新疆粤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粤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833200 联 系 人:李良 联系电话:0992-3378657 电子信箱:328374556@qq.com 评价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6号光明大厦24层环评中心 邮政编码:830002 联 系 人:史彦翠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传 真:0991-2300943 电子信箱:xjbthpzx@163.com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环评单位和规划单位将对公众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会及时予以回复。 新疆粤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