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佰能林昌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 X 12MW生物质发电项目第二阶段环评信息公示
时间:16-07-14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卢龙佰能林昌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 X 12MW生物质发电项目第二阶段环评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卢龙佰能林昌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 X 12MW生物质发电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位于卢龙县经济开发区新型建材园内,卢龙县阳和石灰有限公司(现已破产)旧址厂区范围内,项目中心坐标北纬39°56'45.96"、东经118°57'3.83"。项目周边均为卢龙县阳和石灰有限公司废弃厂区,厂区外均为农田。 建设内容包括:项目设置2台5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2台12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产品方案:蒸汽:系统输出3.82MPa191℃450℃饱和蒸汽,供企业生产使用,工业抽气量41t/h,供出蒸汽量为91.74万GJ/a;电力:年发电量为15600万kwh,年供电量为13260万kwh。 二、建设单位情况
三、环评单位情况
四、污染物产生情况、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⑴废气 ①锅炉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烟尘、SO2、NOX。每台锅炉均配置SCR脱销设备、旋风+布袋二级除尘器以及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二台锅炉烟气排放共用一座烟囱,烟囱高度为120m,烟囱出口内径为2.6m。通过环境影响分析,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现有及新建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的煤粉发电锅炉”排放限值要求。②燃料储存及输送产生的扬尘采取①运输车辆篷布遮盖;②堆场全封闭,场地硬化;③全封闭输送带; ④绿化等措施;③炉前料仓、灰库、渣仓等仓顶均设布袋除尘器。通过环境影响分析,项目颗粒物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⑵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外排水、锅炉排污水、化学处理车间外排水、运输车辆冲洗水以及生活废水。其中环冷却系统外排水、锅炉排污水、化学处理车间外排水排入复用水池,一部分作为脱硫系统补水回用以及炉渣系统抑制尘水回用,剩余作为清洁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办公生活废水及车辆冲洗水排入卢龙县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与地表水不发生直接接触,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方式如下: ①锅炉灰渣收集后外售作为肥料生产原料,可综合利用。 ②脱硫渣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外售。 ③废脱销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④办公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项目固废均得到综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布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给响项目区域大气、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六、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期限 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节假日除外)。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以及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进一步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写信、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回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回馈相关信息。 201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