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公告
时间:16-06-23来源:中国电力化工网 点击: 次
关于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公告 审批文号:吉环审(表)字[2016]34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 的规定, 省环境保护厅 对 国网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 提出的《1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 国网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 所提请求。批准时间为 2016年04月18日 。 特此公告。 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04月19日 |